[實用新型]一種回收箱內物品分揀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407378.7 | 申請日: | 2018-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0372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2 |
| 發明(設計)人: | 周旭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中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F1/00 | 分類號: | B65F1/00;B65F1/14 |
| 代理公司: | 青島致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7236 | 代理人: | 單虎 |
| 地址: | 261000 山東省濰坊市濰城***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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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活動擋板 動力機構 分揀裝置 箱內物品 分揀 回收 不可回收物品 本實用新型 可回收物品 傳動方式 分揀效率 結構簡化 驅動 復位 | ||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回收箱內物品分揀裝置,包括第一活動擋板、第二活動擋板、第一動力機構、第二動力機構、第一傳動機構和第二傳動機構,所述第一動力機構連接第一傳動機構驅動第一活動擋板活動,所述第二動力機構連接第二傳動機構驅動第二活動擋板活動,所述第一活動擋板和第二活動擋板復位時呈V型設置在回收箱內。可分揀不同種類的物品,或者分揀可回收物品與不可回收物品,結構簡化,傳動方式簡單,可大大降低成本,并提升分揀效率。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智能物品回收箱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回收箱內物品分揀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很多城市在小區、廣場、車站等人流密集的區域都投放了智能物品回收箱,回收飲料瓶、易拉罐、廢棄電池、舊報紙、舊衣物等可再利用物品,并給予用戶一定的獎勵。但是有時候物品投入之后并不屬于可回收范疇,回收箱應自動退出不可回收物品。目前的大部分回收箱產品都沒有退回物品的功能,有些具有自動退出產品功能的回收箱,其機械結構也相對復雜,成本較高。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回收箱內物品分揀裝置,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結構復雜、成本高等問題。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回收箱內物品分揀裝置,包括第一活動擋板、第二活動擋板、第一動力機構、第二動力機構、第一傳動機構和第二傳動機構,所述第一動力機構連接第一傳動機構驅動第一活動擋板活動,所述第二動力機構連接第二傳動機構驅動第二活動擋板活動,所述第一活動擋板和第二活動擋板復位時呈V型設置在回收箱內。
優選的,所述第一動力機構、第二動力機構分別包括第一電機、第二電機。
優選的,所述所述第一傳動機構、第二傳動機構分別包括第一絲杠、第一拔塊和第二絲杠、第二拔塊,所述第一絲杠與第一電機連接,所述第一拔塊與第一絲杠螺紋連接;所述第二絲杠與第二電機連接,所述第二拔塊與第二絲杠螺紋連接。
優選的,所述第一拔塊、第二拔塊分別通過轉軸與第一活動擋板、第二活動擋板連接。
優選的,所述第一拔塊、第二拔塊分別夾接在第一活動擋板、第二活動擋板上。
優選的,所述第一活動擋板和第二活動擋板的頂端與回收箱鉸接。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活動擋板和第二活動擋板底端接觸位置的下方設有隔板。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可分揀可回收物品與不可回收物品,或者分揀不同種類的物品,結構簡化,傳動方式簡單,可大大降低成本,并提升分揀效率。
附圖說明
圖1是回收箱內物品分揀裝置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回收箱內物品分揀裝置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1、第一活動擋板,2、第二活動擋板,3、第一動力機構,31、第一電機,4、第二動力機構,41、第二電機,5、第一傳動機構,51、第一絲杠,52、第一拔塊,6、第二傳動機構,61、第二絲杠,62、第二拔塊,7、隔板,8、轉軸,100、回收箱,101、固定座。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具體保護范圍的限定。
實施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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