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現金循環處理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349375.2 | 申請日: | 2018-03-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12649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智敏;劉群;任乃勝;梁海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D11/00 | 分類號: | G07D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周宇 |
| 地址: | 264203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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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上部裝置 下部裝置 處理設備 現金循環 本實用新型 出鈔機構 滑動連接 回收機構 入鈔機構 維護性能 循環機構 暫存機構 紙幣鑒別 滑動 金融 | ||
1.一種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部裝置和下部裝置,所述上部裝置設于所述下部裝置的上方;
所述上部裝置包括入鈔機構、出鈔機構、暫存機構和紙幣鑒別機構;
所述下部裝置包括回收機構、盤點機構和循環機構;
所述上部裝置和所述下部裝置滑動連接,所述上部裝置可相對于所述下部裝置滑動以將所述上部裝置的底部和所述下部裝置的頂部露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裝置包括第一框架、第二框架和基架,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之間形成第一輸送通道;所述第一框架的一端、所述第二框架的一端均與所述基架樞接,所述第一框架可相對于所述基架繞樞接軸的軸線朝遠離所述第二框架的方向轉動以使所述第一輸送通道打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裝置還包括固定框架,所述固定框架設于所述第二框架遠離所述第一框架的一側且與所述第二框架之間形成第二輸送通道;所述第二框架可繞樞接軸的軸線朝遠離所述固定框架的方向轉動以使所述第二輸送通道打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裝置還包括第三框架;所述第三框架設于所述固定框架背離所述第二框架的一側,所述第三框架和所述基架之間形成第三輸送通道;所述第三框架的一端與所述基架樞接,所述第三框架可繞樞接軸的軸線朝遠離所述固定框架的方向轉動以使所述第三輸送通道打開。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現金循環處理設備還包括沿紙幣的輸送方向依次設置的多個輸送分框架,多個所述輸送分框架與所述基架之間共同形成主輸送通道;每個所述輸送分框架均與所述基架樞接且均可繞各自的樞接軸的軸線朝靠近所述下部裝置的方向轉動以打開對應段的所述主輸送通道。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入鈔機構包括入鈔通道,所述入鈔通道與所述第二輸送通道連通;所述出鈔機構包括出鈔通道,所述暫存機構包括暫存通道,所述出鈔通道和所述暫存通道均與所述第一輸送通道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紙幣鑒別機構設于所述第三框架和所述固定框架之間,所述紙幣鑒別機構內設置有識別通道,所述識別通道的一端與所述第二輸送通道連通,另一端與所述第三輸送通道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機構包括回收通道,所述盤點機構包括盤點通道,所述循環機構包括循環通道,所述回收通道、所述盤點通道和所述循環通道均與所述主輸送通道連通。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裝置包括保險箱和設置在所述保險箱內的可抽動框架,所述回收機構、所述盤點機構和所述循環機構均設于所述可抽動框架內,所述可抽動框架可相對于所述保險箱滑動,以使所述回收機構、所述盤點機構和所述循環機構裸露。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現金循環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抽動框架內由前及后依次設有多個用于存放所述回收機構、所述盤點機構和所述循環機構的存放框架,所述回收機構、所述盤點機構和所述循環機構設于對應的所述存放框架內,所述回收機構、所述盤點機構和所述循環機構均與所述存放框架滑動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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