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相機模塊及鏡頭驅動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308728.4 | 申請日: | 2018-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421373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22 |
| 發明(設計)人: | 金正佑;房帝賢;尹永復;申東蓮;李泓周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B7/09 | 分類號: | G02B7/09;G03B13/36;G03B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馬金霞;孫麗妍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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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鏡頭驅動裝置 對焦 鏡筒 相機模塊 光軸方向運動 運動校正單元 光軸方向 平面表面 感測部 驅動力 殼體 垂直 容納 | ||
1.一種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相機模塊包括:
鏡筒;
鏡頭驅動裝置,包括:對焦單元,被構造為使所述鏡筒沿著光軸方向運動;及運動校正單元,被構造為使所述鏡筒沿著垂直于所述光軸方向的方向運動;及
殼體,容納所述鏡筒和所述鏡頭驅動裝置,
其中,所述對焦單元包括:承載架,容納所述鏡筒;對焦磁體,安裝在所述承載架或所述殼體上;對焦線圈,與所述對焦磁體相對;及對焦感測部,包括對焦感測軛和與所述對焦感測軛相對的對焦感測線圈,并且所述對焦感測部設置在不包括安裝有所述對焦磁體和所述對焦線圈的平面表面的區域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對焦感測部設置在另一平面表面上,所述另一平面表面被構造為與安裝有所述對焦磁體和所述對焦線圈的所述平面表面以直角相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校正單元包括運動校正感測傳感器部,所述運動校正感測傳感器部包括運動校正感測軛和被設置為與所述運動校正感測軛相對的運動校正感測線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對焦感測部與所述運動校正感測傳感器部共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對焦感測線圈包括兩個或更多個線圈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對焦感測軛和所述對焦感測線圈在所述光軸方向上彼此相對。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對焦感測部包括:第一對焦感測部,設置在所述殼體的上部中;及第二對焦感測部,與所述第一對焦感測部分開并且在所述第一對焦感測部的下方。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相機模塊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對焦感測部和所述第二對焦感測部之間的滾動構件。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對焦感測部還包括連接到基板的連接基板,所述基板連接到所述對焦線圈。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校正單元包括:引導構件,被構造為引導所述鏡筒的運動;及運動校正驅動部,被構造為使所述引導構件沿著垂直于光軸的方向運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構件包括安裝在所述承載架中的框架和安裝在所述鏡筒中的鏡頭支架。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校正驅動部包括:第一運動校正驅動部,被配置為在垂直于所述光軸的第一軸方向上產生驅動力;及第二運動校正驅動部,被配置為在垂直于所述光軸和所述第一軸兩者的第二軸方向上產生驅動力。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運動校正驅動部包括:第一運動校正磁體,安裝在所述框架或所述殼體上;及第一運動校正線圈,與所述第一運動校正磁體相對。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運動校正驅動部包括:第二運動校正磁體,安裝在所述框架或所述殼體上;及第二運動校正線圈,與所述第二運動校正磁體相對。
15.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校正單元還包括被構造為引導所述框架和所述鏡頭支架的滾動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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