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子煙用吸嘴套及電子煙霧化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20250616.8 | 申請日: | 2018-0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064482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9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劉建福;鐘科軍;郭小義;黃煒;于宏;代遠剛;尹新強;易建華;汪洋;周永權(quán)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湖南中煙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正奇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盧宏;李美麗 |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吸嘴套 錐形腔 出煙孔 電子煙 煙霧 電子煙霧化器 大端 本實用新型 凸臺部 延伸部 出氣通道 用戶體驗 大顆粒 拐彎腔 進氣端 外周 吸食 小端 連通 銜接 延伸 | ||
1.一種電子煙用吸嘴套,其特征在于,包括吸嘴套本體(1),所述吸嘴套本體(1)上開設(shè)用于與電子煙出氣通道(5)相連通的錐形腔(101),吸嘴套本體(1)上還開設(shè)連通錐形腔(101)與外界的出煙孔(102),錐形腔(101)的大端為進氣端,錐形腔(101)的小端與出煙孔(102)相銜接。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用吸嘴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套本體(1)上對應錐形腔(101)小端端面的位置具有繞出煙孔(102)外周設(shè)置的凸臺部(103)。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用吸嘴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部(103)上與出煙孔(102)相接的位置設(shè)有向錐形腔(101)大端延伸的延伸部(1031),延伸部(1031)與錐形腔(101)之間形成煙霧拐彎腔(2)。
4.如權(quán)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用吸嘴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煙孔(102)與錐形腔(101)同軸設(shè)置。
5.如權(quán)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用吸嘴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套本體(1)上設(shè)有用于與電子煙可拆卸相連的連接機構(gòu)。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煙用吸嘴套,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機構(gòu)包括設(shè)于吸嘴套本體(1)上的環(huán)形槽(104)。
7.一種電子煙霧化器,包括霧化外套(3)及與霧化外套(3)一端相連的連接套(4),霧化外套(3)內(nèi)設(shè)有出氣通道(5),連接套(4)上設(shè)有吸嘴部(401),吸嘴部(401)上設(shè)有與出氣通道(5)相通的下空腔(401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quán)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用吸嘴套,所述吸嘴套本體(1)與吸嘴部(401)相連,下空腔(4011)與錐形腔(101)之間形成儲氣腔(6)。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氣腔(6)的高度為7~15mm。
9.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氣腔(6)的煙霧入口與儲氣腔(6)內(nèi)壁相切。
10.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套本體(1)上設(shè)有環(huán)形槽(104),所述吸嘴部(401)外端可拆卸置于該環(huán)形槽(104)內(nèi)。
11.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煙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氣腔(6)的高度為9~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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