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烹飪鍋具及烹調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228409.2 | 申請日: | 2018-0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463876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05 |
| 發明(設計)人: | 馬強;李建;史庭飛;龍開銀;祝明月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45/06 | 分類號: | A47J45/06;A47J36/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楊佩;黃健 |
| 地址: | 312017***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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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測溫組件 烹飪鍋具 鍋體 烹調器 溫端 本實用新型 電磁爐 測溫 控溫 溫控 探測 | ||
1.一種烹飪鍋具,包括鍋體(1)以及用于檢測所述鍋體(1)溫度的測溫組件(3),所述鍋體(1)具有平面鍋底(11),所述鍋底(11)上開設有可容納所述測溫組件(3)的凹槽(10),所述測溫組件(3)的采溫端(31)位于所述凹槽(10)內,其特征在于,所述測溫組件(3)的采溫端(31)至所述鍋底(11)中心(111)的距離(r1)與所述鍋底(11)的半徑(r)的比值范圍為0.5~0.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測溫組件(3)的采溫端(31)至所述鍋底(11)中心(111)的距離(r1)與所述鍋底(11)的半徑(r)的比值范圍為0.65~0.7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測溫組件(3)的采溫端(31)至所述鍋底(11)中心(111)的距離(r1)與所述鍋底(11)的半徑(r)的比值為0.7。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0)延伸至所述鍋體(1)的外側壁上,所述測溫組件(3)的連接端沿著所述鍋體(1)的外側壁向上延伸,以與所述烹飪鍋具的控制板(50)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測溫組件(3)與所述凹槽(10)過盈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0)的槽口(101)可在擠壓力下收縮,以將所述測溫組件(3)固定在所述凹槽(10)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測溫組件(3)通過激光焊接的方式固定在所述凹槽(10)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鍋體(1)的外壁上還設置有覆蓋層(14),且所述覆蓋層(14)將所述測溫組件(3)壓緊在所述凹槽(10)中。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0)的槽深大于或等于所述測溫組件(3)的外徑。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鍋體(1)的一側具有手柄(2),所述烹飪鍋具的控制板(50)設置在所述手柄(2)中,所述控制板(50)與所述測溫組件(3)電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飪鍋具還包括手柄座(4),所述手柄(2)通過所述手柄座(4)固定在所述鍋體(1)的一側,所述手柄座(4)覆蓋在部分所述測溫組件(3)的外側。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2)內具有可容納所述控制板(50)的第一腔體(21),所述第一腔體(21)具有開口,所述開口上蓋設有第一蓋體(24),所述第一腔體(21)位于所述手柄(2)的靠近所述鍋體(1)的一端。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烹飪鍋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測溫組件(3)為熱電偶。
14.一種烹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電磁爐(7)和如權利要求1至13任一項所述的烹飪鍋具,所述烹飪鍋具上設置有與所述測溫組件(3)電連接的控制板(50),所述電磁爐(7)內具有與所述控制板(50)電連接的控制器(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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