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181821.3 | 申請日: | 2018-01-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141512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23 |
| 發明(設計)人: | 劉悅;葉勝軍;鐘榮棟;聶華深;徐忠良;邱顯葵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市趣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5/00 | 分類號: | G07F15/00;G07F9/02 |
| 代理公司: | 東莞市華南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15 | 代理人: | 劉克寬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高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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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蓋板 吸塵器 便攜式吸塵器 充電樁 容置倉 本實用新型 開口 控制模塊 吸塵清潔 充電 小車 人員操作 線纜連接 開口處 牽線 車內 駐車 防盜 取出 駕駛 封鎖 阻礙 | ||
1.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包括樁本體和設置在樁本體上的容置倉,容置倉內放置有便攜式吸塵器,容置倉設置有開口,開口處設置有蓋板和控制模塊,操作人員操作所述控制模塊以使所述蓋板封鎖所述開口,或者解除所述蓋板對所述開口的封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所述蓋板為透明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所述容置倉的開口處設置有長孔,所述蓋板可活動地穿設于所述長孔,蓋板的底部連接有用于推動所述蓋板上下運動的伸縮機構,所述伸縮機構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所述容置倉內設置有充電座,所述便攜式吸塵器設置有插接式充電接頭,充電接頭插在充電座后,充電座自動檢測便攜式吸塵器的電量并自動啟動充電。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控制模塊包括開關,所述開關為指紋觸發的開關,或者為通過刷電磁卡的開關,或者為通過無線通信信號來啟發的開關,或者為通過圖像識別來啟發的開關。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還包括能夠與智能電子設備連接通信模塊和GPRS模塊,所述通信模塊用于與將支付信息發送給所述智能電子設備,所述GPRS模塊用于定位充電樁使得所述智能電子設備能夠檢測到充電樁的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控制模塊還包括具有聯網功能的主控制器,所述主控制器與所述開關電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所述主控制器電連接有報警器和攝像頭。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所述樁本體設置有廣告屏,廣告屏與所述主控制器電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帶有吸塵器的充電樁,其特征是:所述樁本體設置有USB充電接口、顯示屏、急停按鈕和指示燈,USB充電接口、顯示屏、急停按鈕和指示燈分別電連接主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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