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煤制烯烴的烯烴分離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160497.7 | 申請日: | 2018-0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00869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26 |
| 發明(設計)人: | 賈金秋;孫冬冬;孫富永;賀雪軍;王鑫;齊洪敏;張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華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11/06 | 分類號: | C07C11/06;C07C11/04;C07C7/00;C07C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韓建偉;謝湘寧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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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料入口 物料出口 烯烴分離裝置 連通 壓縮 本實用新型 壓縮機 煤制烯烴 脫丙烷塔 脫甲烷塔 出口 回收管線 開工過程 脫乙烷塔 物料排放 壓縮機組 | ||
1.一種用于煤制烯烴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烯烴分離裝置包括:
壓縮機組(100),所述壓縮機組(100)包括順次連通的壓縮機第一段(110)、壓縮機第二段(120)、壓縮機第三段(130)以及壓縮機第四段(140),所述壓縮機第三段(130)具有第一壓縮出口(131),所述壓縮機第四段(140)具有第二壓縮入口(141)和第二壓縮出口(142);
第一脫丙烷塔(200),包括第一物料入口(201)和第一物料出口(202),所述第一物料入口(201)與所述第一壓縮出口(131)連通,所述第一物料出口(202)與所述第二壓縮入口(141)連通;
脫甲烷塔(300),包括第二物料入口(301)和第二物料出口(302),所述第二物料入口(301)與所述第二壓縮出口(142)連通,所述第二物料出口(302)通過第一回收管線(10)與所述第一脫丙烷塔(200)的所述第一物料入口(201)連通;
脫乙烷塔(400),包括第三物料入口(401)和第三物料出口(402),所述第三物料入口(401)與所述脫甲烷塔(300)的所述第二物料出口(302)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乙烷塔(400)的所述第三物料出口(402)通過第二回收管線(20)與所述第一脫丙烷塔(200)的所述第一物料入口(201)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甲烷塔(300)還包括至少一條第一循環管線(303),所述第一循環管線(303)的入口與所述第二物料出口(302)連通,所述第一循環管線(303)的出口返回到所述脫甲烷塔(300)的中下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循環管線(303)上設置有第一冷凝裝置(30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乙烷塔(400)還包括至少一條第二循環管線(403),所述第二循環管線(403)的入口與所述第三物料出口(402)連通,所述第二循環管線(403)的出口返回到所述脫乙烷塔(400)的中下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循環管線(403)上設置有第二冷凝裝置(404)。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烯烴分離裝置還包括第二脫丙烷塔(500),所述第一脫丙烷塔(200)還包括第一塔底出口(203)以及第一塔頂進口(204),所述第二脫丙烷塔(500)的入口(501)與所述第一塔底出口(203)連通,所述第二脫丙烷塔(500)的出口(502)與所述第一塔頂進口(204)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烯烴分離裝置還包括:
乙烯精餾塔(700),具有第四物料入口(701)和第四物料出口(702);
丙烯精餾塔(800),具有第五物料入口(801)、第五物料出口(802)和塔底開口(803);
所述脫乙烷塔(400)還具有第二塔頂出口(405),所述第四物料入口(701)與所述第二塔頂出口(405)連通,所述第五物料入口(801)與所述第三物料出口(402)連通;
所述烯烴分離裝置還包括丙烷罐(600),所述丙烷罐(600)通過丙烷回收管線(60)與所述丙烯精餾塔(800)的所述塔底開口(803)連通,用于存儲來自于所述丙烯精餾塔(800)的丙烷。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丙烷罐(600)通過第一實氣置換管線(30)與所述丙烯精餾塔(800)相連通、通過第二實氣置換管線(40)與所述第一脫丙烷塔(200)相連通、通過第三實氣置換管線(50)與所述第二脫丙烷塔(500)相連通。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烯烴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烯烴分離裝置還包括:第一組不合格球罐(901)和第二組不合格球罐(902),所述第一組不合格球罐(901)與所述第四物料出口(702)連通,所述第二組不合格球罐(902)與所述第五物料出口(802)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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