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泡沫發生器及坐便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034927.0 | 申請日: | 2018-0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959406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2 |
| 發明(設計)人: | 葉涵;周嘯;胡一凡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下家電研究開發(杭州)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3D9/02 | 分類號: | E03D9/02;E03D11/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華鼎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魏亮 |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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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存液槽 泡沫發生器 發泡容器 本實用新型 進氣口 泡沫出口 洗滌劑 發泡石 進水口 坐便器 發泡 內腔連通 進液口 混入 內腔 連通 供氣 注水 存儲 | ||
1.一種泡沫發生器,包括具有發泡內腔的發泡容器,發泡容器上設有均與發泡內腔連通的進液口、進水口、進氣口和泡沫出口,泡沫出口設于發泡容器的頂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容器內設有用于存儲洗滌劑的存液槽,存液槽的邊緣設有向存液槽供氣的發泡石,發泡石與進氣口連通,進水口向存液槽注水的方向面對存液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液槽的外側設有向上延伸的第一隔板,第一隔板上設有供存液槽內泡液溢出的連通口,發泡石位于連通口的外側,并且發泡石的最低點低于連通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石的最低點低于存液槽的槽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泡沫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內腔內設有阻擋面,阻擋面阻礙從發泡石流出的氣體向遠離存液槽方向流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泡沫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內腔設有內腔底壁和內腔側壁,發泡石定位于內腔底壁和內腔側壁,發泡內腔的內腔底壁和內腔側壁形成阻擋面;或者,所述發泡內腔設有內腔底壁,發泡石定位于內腔底壁,緊靠發泡石的內腔底壁形成阻擋面;或者,所述發泡內腔設有內腔側壁,發泡石定位于內腔側壁,緊靠發泡石的內腔側壁形成阻擋面。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泡沫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液槽與泡沫出口之間具有供泡沫流動的泡沫流動路徑,發泡石設于泡沫流動路徑的起點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泡沫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容器的底部設有與發泡內腔連通的排液口,排液口或排液口的下沿低于存液槽的槽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泡沫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液槽與排液口分別設于發泡容器的兩端;或者,所述發泡容器上設有用于控制排液口開閉的排液塞,排液塞與排液口可拆卸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泡沫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液口和/或進水口設有阻止液體回流的單向閥;或者,所述發泡容器包括容器本體和容器蓋,容器蓋蓋合于容器本體上形成發泡內腔,進液口設于容器本體的底部,進水口設于容器蓋上,進氣口和泡沫出口設于容器本體的頂部或容器蓋上。
10.坐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單元、進水組件、進液組件、進氣組件、泡沫噴射器和權利要求1至9任意一項所述的泡沫發生器,泡沫噴射器連通于泡沫發生器上的泡沫出口,進水組件與進水口連通,進液組件與進液口連通,進氣組件與進氣口連通,所述進水組件、進液組件、進氣組件和泡沫噴射器均與控制單元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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