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物聯網共享和分享的疊加模式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639139.5 | 申請日: | 2018-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154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2 |
| 發明(設計)人: | 李群;李新濤;陳曉揚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壽仙茲健康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0800 廣東省廣州市花都***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產品推廣 疊加模式 共享模式 物聯網 共享 產品損壞 傳統共享 管理壓力 商業模式 遺失 運作 吸引 管理 | ||
1.一種基于物聯網共享和分享的疊加模式,其特征在于,包括共享管理平臺、供應商、創業者、用戶、共享支付系統這五大結構,所述共享管理平臺包括實現了共享模式和分享模式相結合的線上分享、線下共享的方式進行管理,所述共享支付系統中包括所述支付交互界面,所述用戶權限認證系統包括用戶信息輸入模塊、用戶信息讀取模塊、用戶信息識別模塊、所述通信模塊上設置有一個SIM卡,所述產品二維碼由所述共享管理平臺生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聯網共享和分享的疊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創業者支付押金前需要與所述供應商簽署創業條約,所述創業條約包括提交押金、供應商提供產品的數量、創業者需要遵守的準則和創業者退出該模式的條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聯網共享和分享的疊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創業者支付押金后,所述供應商提供相應押金產品交由所述創業者分享給用戶使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物聯網共享和分享的疊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創業者退出該模式的條件包括退出時限、退還產品規則條款、利潤分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聯網共享和分享的疊加模式,所述共享管理平臺通過供應商設置的分紅比例實現實時分紅。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聯網共享和分享的疊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創業者想要獲得產品進行創業時,首先需要向供應商申請注冊,并提交身份認證資料,供應商通過相關身份認證之后與創業者簽署創業條約。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聯網共享和分享的疊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創業者通過共享管理平臺提交身份認證資料,所述共享管理平臺采用了所述用戶權限認證系統進行身份認證。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聯網共享和分享的疊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產品二維碼是通過所述共享管理平臺輸入唯一的SIM卡號生成的。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東壽仙茲健康實業有限公司,未經廣東壽仙茲健康實業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639139.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購物展示系統
- 下一篇:基于用戶行為的產品推薦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