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637476.0 | 申請日: | 2018-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0589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2 |
| 發明(設計)人: | 華永芬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市太平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32B27/34 | 分類號: | B32B27/34;B32B27/32;B32B27/30;B32B27/08;B32B27/06;B65D65/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聯瑞聯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黃冠華 |
| 地址: | 214000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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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霧膜 食品包裝 內層 薄膜 中層 聚乙烯 乙烯醇共聚物 多層結構 防霧效果 粘合樹脂 抗污染 透明的 阻隔層 保質期 冷熱 尼龍 防霧 乙烯 透明度 | ||
1.一種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霧膜從外到內分為外層(1)、中層(2)和內層(3),所述外層(1)由2-6層薄膜層疊組成,所述中層(2)為阻隔層,所述內層(3)由2-6層薄膜層疊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層(1)由尼龍(PA)層或聚乙烯(PE)層層疊而成,所述尼龍(PA)層或聚乙烯(PE)層層與層之間通過粘合樹脂(Tie)進行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層(2)為尼龍(PA)或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中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層(3)由聚乙烯(PE)層層疊而成。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尼龍(PA)層為均聚尼龍和無定型尼龍共聚物的混合物,其中所述無定型尼龍共聚物占所述混合物的5-30%;所述聚乙烯(PE)層為低密度聚乙烯和線性低密度聚乙烯的混合物,其中,低密度聚乙烯和線性低密度聚乙烯的重量份配比為1:1-1:2。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尼龍(PA)層為均聚尼龍;所述聚乙烯(PE)層為低密度聚乙烯和線性低密度聚乙烯的混合物,所述低密度聚乙烯和線性低密度聚乙烯的重量份配比為1:1-1:2。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層(3)的層疊結構中最內層的聚乙烯(PE)層為第一防霧改性聚乙烯(PE)層,所述第一防霧改性聚乙烯(PE)層含有改性防霧聚乙烯樹脂和POP樹脂。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層(3)的層疊結構中次內層的聚乙烯(PE)層為第二防霧改性聚乙烯(PE)層,所述第二防霧改性聚乙烯(PE)層中含有改性防霧聚乙烯樹脂。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霧膜的結構組成從外到內依次為:尼龍(PA)層/粘合樹脂(Tie)/聚乙烯(PE)層/粘合樹脂(Tie)/尼龍(PA)層/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尼龍(PA)層/粘合樹脂(Tie)/第一防霧改性聚乙烯(PE)層的九層結構,所述防霧膜厚度為50-150μ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包裝用防霧膜,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霧膜的結構組成從外到內依次為:聚乙烯(PE)層/粘合樹脂(Tie)/尼龍(PA)層/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尼龍(PA)層/粘合樹脂(Tie)/第二防霧改性聚乙烯(PE)層/粘合樹脂(Tie)/第一防霧改性聚乙烯(PE)層的九層結構,所述防霧膜厚度為50-15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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