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623176.7 | 申請日: | 2018-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048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1 |
| 發明(設計)人: | 宋曉娜;孫云國;李瑞波;毛福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特利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C10/22 | 分類號: | F23C10/22;F23G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羅滿 |
| 地址: | 266000 山東省青島市市南***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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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污泥 水煤漿 燃燒室 流化床鍋爐 播灑裝置 平衡循環 流化 流態 燃燒 耦合燃燒 有效地 水泥漿 爐膛 成本比較 焚燒處理 流化燃燒 污泥焚燒 結合水 煤漿 室內 保證 | ||
1.一種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包括底部設置有流化燃燒室的爐膛和用于向所述流化燃燒室播灑水煤漿的水煤漿播灑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向所述流化燃燒室播灑污泥的污泥播灑裝置,以使單位時間內進入到所述流化燃燒室內的污泥質量不超過進入到所述流化燃燒室內的水煤漿質量的5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其特征在于,單位時間內進入到所述流化燃燒室內的污泥質量為進入到所述流化燃燒室內的水煤漿質量的10%至4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污泥播灑裝置設置在所述流化燃燒室上部,且多個所述水煤漿播灑裝置設置在所述流化燃燒室上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播灑裝置播灑的污泥能夠與至少一個所述水煤漿播灑裝置播灑的水煤漿在落入所述流化燃燒室之前相交叉混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述污泥播灑裝置與至少一個所述水煤漿播灑裝置上下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爐膛的一側:其中一個所述污泥播灑裝置和一個所述水煤漿播灑裝置等高設置在上側,其中另一個所述污泥播灑裝置和另一個所述水煤漿播灑裝置等高設置在下側,其中位于上側的所述水煤漿播灑裝置位于下側的所述污泥播灑裝置正上方,位于上側的所述污泥播灑裝置位于下側的所述水煤漿播灑裝置正上方,以呈立放的矩形分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爐膛的一側:等高設置的所述污泥播灑裝置與所述水煤漿播灑裝置之間的間距在200毫米至2000毫米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爐膛的一側:等高設置的所述污泥播灑裝置與所述水煤漿播灑裝置相向傾斜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其特征在于,包括高效分離器和煙道,所述煙道由上至下依次設置省煤器和空氣預熱器,所述高效分離器連接于所述爐膛的上部出口,所述高效分離器的上部中心出口筒連接于所述煙道,所述高效分離器的下部與返料閥相連接,所述返料閥通過分離回輸通道連接于所述流化燃燒室。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污泥與水煤漿耦合燃燒的流態平衡循環流化床鍋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效分離器為高溫絕熱旋風分離器,所述返料閥為平衡返料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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