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充電系統的控制方法和充電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612449.8 | 申請日: | 2018-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014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4 |
| 發明(設計)人: | 喻錕;孫濤;高寧澤 | 申請(專利權)人: | 銀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5/00 | 分類號: | G07F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93 | 代理人: | 柳興坤;劉馨月 |
| 地址: | 519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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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鎖 充電系統 解鎖 返回 車位 收費標準 停車費用 鎖緊 充電費用 充電完成 電動車輛 充電樁 使用率 充電 | ||
本發明公開一種充電系統的控制方法和充電系統。充電系統的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驟:S1:智能鎖鎖緊;S2:判斷車輛是否為電動車輛,若是,智能鎖解鎖,執行S3;若否,返回S1;S3:判斷車輛是否在第一設定時間內進入車位,若是,智能鎖鎖緊,執行S4;若否,返回S1;S4:判斷車輛是否在第二設定時間內充電,若是,付清充電費用,智能鎖解鎖,執行S5;若否,付清第一收費標準的停車費用,智能鎖解鎖,執行S6;S5:判斷充電完成的車輛是否在第三設定時間駛離車位,若是,返回S1;若否,付清第二收費標準的停車費用,智能鎖解鎖,執行S6;S6:判斷車輛是否在第四設定時間內駛離車位,若是,返回S1,若否,返回S4。本發明的控制方法,充電樁的使用率增加。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充電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充電系統的控制方法和充電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能源和環境問題日益嚴重,政府出臺一系列政策引導汽車行業向綠色、低碳方向房展,其中,純電動汽車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持續出臺下,得到了很好的推廣。國內純電動汽車的數量逐漸增大,對應充電配套設施的建設也在緊密跟進,例如,國家政策提出了未來新建住宅場地要求對充電設施進行普及。
從目前國內環境來看,私人充電場地和設施極少,絕大部分電動汽車需要在公共場地上的共享充電樁進行充電。在實際的應用中,充電場地常被非充電車輛惡意占用停車,或者,已充電完成的車輛不及時駛離繼續占用充電場地,或者,傳統停車位不夠用,但周邊的充電樁車位長期閑置,這一系列的問題使得新能源汽車配套使用的充電設施和場地的利用率非常低,浪費了社會資源。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充電系統的控制方法和充電系統,以解決充電樁和車位利用率較低的問題。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充電系統的控制方法,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控制用于進出車位的智能鎖處于鎖緊狀態;
S2:獲取進出口處的車輛信息,根據所述車輛信息判斷車輛是否為電動車輛,若是,控制智能鎖處于解鎖狀態,執行S3;若否,返回S1;
S3:獲取車位信息,根據車位信息判斷車輛是否在第一設定時間內進入車位,若是,控制智能鎖處于鎖緊狀態,執行S4;若否,返回S1;
S4:判斷車輛是否在第二設定時間內充電,若是,車輛充電結束后,在車輛付清充電費用后控制智能鎖處于解鎖狀態,執行S5;若否,在車輛付清第一收費標準的停車費用后控制智能鎖處于解鎖狀態,執行S6;
S5:判斷充電完成的車輛是否在第三設定時間駛離車位,若是,返回S1;若否,在車輛付清第二收費標準的停車費用后控制智能鎖處于解鎖狀態,執行S6;
S6:判斷車輛是否在第四設定時間內駛離車位,若是,返回S1,若否,返回S4。
優選地,S1之前還包括:
S0:判斷是否有車輛在第五設定時間內進行充電,若是,執行S1,若否,控制智能鎖處于解鎖狀態,直到有車輛進行充電,執行S4。
優選地,S2中,判斷車輛是否為電動車輛,具體為:
S21:對車輛的車身特征進行數據收集;
S22:對S21收集到的數據信息和數據庫中的數據信息進行對比。
優選地,S2中,判斷車輛是否為電動車輛,具體為:
判斷車輛的車牌底色是否為綠色漸變且車牌序號的首字母是否為為D或F。
優選地,第一收費標準和第二收費標準為不同的收費標準。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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