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欄桿組件、轎廂和電梯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600092.1 | 申請日: | 2018-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6208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20 |
| 發明(設計)人: | 趙鵬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的斯電梯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5/00 | 分類號: | B66B5/00;B66B11/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安寧;李建新 |
| 地址: | 美國康***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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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欄桿 組件 電梯 | ||
1.一種用于轎廂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固定部,其包括多個設置在垂直方向上的第一垂直柱,其中,所述第一垂直柱構造為空心的;
移動部,其包括:
多個升降部,各個升降部各自包括多個能移動進入所述第一垂直柱之內的第二垂直柱,以及附接在所述第二垂直柱之間的水平柱,其中,各個升降部構造為至少在延伸位置和收起位置之間移動,當在收起位置中時,所述水平柱鄰近所述固定部,且當在延伸位置中時,所述水平柱遠離所述固定部;
限位部件,以使得各個升降部按順序沿垂直方向上升或下降;以及
感測機構,其包括附接到所述固定部上的安全鎖以及附接到所述移動部上的插片,其中,當在收起位置中時,所述插片插入所述安全鎖中,且當在延伸位置中時,所述插片與所述安全鎖分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件包括附接到升降部之一上的突片,其中,所述突片延伸到鄰近的升降部的上方,使得當升降部之一沒有上升時,鄰近的升降部無法上升,并且在鄰近的升降部沒有下降時,升降部之一無法下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突片布置為使得各個升降部能夠按順時針或逆時針順序依次上升,并且然后按逆時針或順時針順序依次下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插片設置在首先上升的升降部之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垂直柱上設置有沿垂直方向延伸的槽,沿所述槽設置有第一固定部和第二固定部,螺桿延伸穿過所述槽并可旋轉地附接到所述第二垂直柱上,并且選擇性地由所述第一固定部或所述第二固定部來支承,其中,所述螺桿構造為帶動所述第二垂直柱沿所述槽在所述第一固定部與所述第二固定部之間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螺母附接在所述第二垂直柱上,并且所述螺桿構造為與所述螺母相適配。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槽構造為使得:當所述螺桿由所述第一固定部支承時,所述移動部位于收起位置中,并且當所述螺桿由所述第二固定部支承時,所述移動部位于延伸位置中。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桿的一端帶有把手,以使得所述螺桿能夠手動地相對于所述螺母轉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在水平方向上的開口。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當在收起位置中時,所述欄桿組件整體具有小于大約945mm的第一高度。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欄桿組件,其特征在于,當在延伸位置中時,所述欄桿組件整體具有大于大約1100mm的第二高度。
12.一種轎廂,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欄桿組件,其中,所述轎廂配置為:當所述插片與所述安全鎖分離時,所述轎廂保持靜止。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轎廂,其特征在于,所述欄桿組件設置在所述轎廂的頂部,并且所述欄桿組件圍繞所述轎廂周邊的至少一部分布置。
14.一種電梯,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欄桿組件,或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轎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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