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廢舊鋰電池電解液的無害化回收處理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569167.4 | 申請日: | 2018-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4952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9-26 |
| 發明(設計)人: | 劉維;彭紅葵;黃德松;李典亮;甄必波;龍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南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1M10/54 | 分類號: | H01M10/54 |
| 代理公司: | 長沙正奇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李發軍 |
| 地址: | 41008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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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廢舊 鋰電池 電解液 無害化 回收 處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廢舊鋰電池電解液的無害化回收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在密閉和保護氣氛下進行,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將破碎后的廢舊鋰電池物料在80~140℃下通過蒸氣進行間接加熱,所得的第一揮發氣體在≤15℃的溫度下冷卻形成氣液混合物,所述氣液混合物經煤油和CaCl2溶液組成的萃取劑吸收,所得第一尾氣先后經水洗、吸附劑吸附后排空;
S2:采用水蒸氣直接加熱經步驟S1處理后的廢舊鋰電池物料,所得的第二揮發氣體經煤油和CaCl2溶液組成的萃取劑吸收,所得第二尾氣先后經水洗、吸附劑吸附后排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鋰電池電解液的無害化回收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所述蒸氣的流量為0.5~1t/h;間接加熱時間為30~60min。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鋰電池電解液的無害化回收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所述煤油的用量為氣液混合物中液體質量的1~2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舊鋰電池電解液的無害化回收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2中,所述直接加熱的溫度為60~120℃。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廢舊鋰電池電解液的無害化回收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萃取劑中,煤油和CaCl2溶液的體積比為6~10∶1~3,所述CaCl2溶液中,CaCl2的濃度為0.5~2mol/L。
6.一種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廢舊鋰電池電解液的無害化回收處理方法所用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通過管道連接的第一真空盤式干燥機(1)、冷凍機(2)、萃取吸收塔(3)、水洗塔(4)和活性炭吸附塔(5);所述第一真空盤式干燥機(1)上開設有第一進料口(11)、第一出料口(12)、熱源入口(13)、熱源出口(14)、第一排氣口(15)和第一保護氣體入口(16),所述第一真空盤式干燥機(1)內設有空心干燥盤(17),所述空心干燥盤(17)分別與熱源入口(13)和熱源出口(14)通過管道連通;所述第一排氣口(15)與冷凍機(2)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萃取吸收塔(3)連通的第二真空盤式干燥機(6),所述第二真空盤式干燥機(6)上開設有第二進料口(61)、第二出料口(62)、蒸汽入口(63)、第二排氣口(64)和第二保護氣體入口(65),所述第二進料口(61)與第一出料口(12)相連,所述第二進料口(61)與第一出料口(12)之間設有截止閥。
9.根據權利要求6~8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真空盤式干燥機(1)通過負壓抽吸裝置(9)與冷凍機(2)密封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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