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聯合收割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47594.2 | 申請日: | 2018-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376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8 |
| 發明(設計)人: | 山內一樹;山本洋也;福井祐己;池田太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久保田 |
| 主分類號: | A01D41/02 | 分類號: | A01D41/02;A01D41/12;B60Q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蘊輝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收割 前照燈 聯合收割機 燈罩 扶禾裝置 燈單元 開口部 直立 側罩 谷稈 托架 支承 機體前部 左右兩側 維護性 配備 配置 裝卸 田地 | ||
1.一種聯合收割機,配備有設置在機體前部而收割田地的直立谷稈的收割部,其中,
在所述收割部配備有:
扶起直立谷稈的扶禾裝置;
對所述扶禾裝置進行支承的收割框架;
在所述扶禾裝置的左右兩側分別設置的側罩;
配置于在各所述側罩設置的罩用開口部的前照燈罩;
構成前照燈的燈單元,該前照燈配置于在所述前照燈罩設置的前照燈用開口部;以及
所述前照燈罩和燈單元能夠單獨裝卸的前照燈托架,
所述前照燈托架支承于所述收割框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中,
在所述前照燈罩的在上下方向上離開的位置,設置有多個所述前照燈用開口部,
在各所述前照燈用開口部各配置有一個所述燈單元,
所述前照燈托架能夠單獨裝卸各所述燈單元。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中,
所述前照燈用開口部的開口尺寸構成為比所述燈單元的外徑尺寸大。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中,
所述前照燈罩具有能夠卡定于所述罩用開口部的周緣部的背面的凸緣部。
5.一種聯合收割機,配備有設置在機體前部而收割田地的直立谷稈的收割部,其中,
在所述收割部配備有:扶起直立谷稈的扶禾裝置、以及在所述扶禾裝置的左右兩側分別設置的側罩,
在各所述側罩的上部,設置有至少朝向機體前方的罩用開口部,
在所述罩用開口部配置有前照燈罩,
在所述前照燈罩的在上下方向上離開的位置,設置有位于上側的第一前照燈用開口部以及位于下側的第二前照燈用開口部,
在所述第一前照燈用開口部配置有第一前照燈,
在所述第二前照燈用開口部配置有第二前照燈。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中,
所述第一前照燈以及所述第二前照燈分別由燈單元構成,該燈單元一體地具有:發出光的光源部、反射從所述光源部照射的光的反射部、以及覆蓋所述反射部的透光罩部,
構成所述第一前照燈的燈單元具有的第一透光罩部、以及構成所述第二前照燈的燈單元具有的第二透光罩部配置成,相比所述第一前照燈用開口部的第一開口緣、以及所述第二前照燈用開口部的第二開口緣向光的照射方向的前方突出。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中,
所述第一前照燈配置成所述第一前照燈的投光部相比所述第二前照燈的投光部位于機體寬度方向的內側。
8.如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中,
在所述前照燈罩的所述第一前照燈用開口部的下前方,設置有相比所述第一前照燈的光軸的方向向下前方傾斜的第一傾斜面,
在所述前照燈罩的所述第二前照燈用開口部的下前方,設置有相比所述第二前照燈的光軸的方向向下前方傾斜的第二傾斜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中,
所述第二傾斜面相比所述第一傾斜面向下前方傾斜。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中,
在所述前照燈罩的所述第一前照燈用開口部的上前方,設置有相比所述第一前照燈的投光部向機體前方突出的第一檐狀部,
在所述前照燈罩的所述第二前照燈用開口部的上前方,設置有相比所述第二前照燈的投光部向機體前方突出的第二檐狀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久保田,未經株式會社久保田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547594.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