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移動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543013.8 | 申請日: | 2018-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278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03 |
| 發明(設計)人: | 辻本孝則 | 申請(專利權)人: | 鈴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D63/02 | 分類號: | B62D63/02;B62D6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 11323 | 代理人: | 權鮮枝;劉寧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移動 | ||
1.一種電動移動體,其特征在于,具備:
框架;
第一車輪,其具有多個,且用于支撐上述框架并使之能行駛;
手柄,其支撐于上述框架;
加速器操作部,其接受加速器操作;
電動機,其由上述加速器操作部控制,在該加速器操作部接受的加速器操作時,驅動至少一個上述第一車輪;
載臺,其具有平坦的上表面;
支撐軸部,其將上述載臺連接于上述框架并使上述載臺能擺動,支撐上述載臺并使之能在展開狀態與收納狀態之間擺動;
腳輪,其設置于上述載臺,支撐上述展開狀態下的上述載臺并使之能行駛;
把手部,其設置于上述載臺;
裝載部,其被上述框架支撐并能裝載重物,且配置在上述載臺的上方并與之相距第一距離以上;以及
載臺固定部,其設置于上述框架或上述裝載部,在上述收納狀態下連結于上述把手部并支撐上述載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移動體,
具備第二腳輪,上述第二腳輪設置于上述載臺,支撐上述收納狀態下的上述載臺并使之能行駛。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移動體,具備:
切換機構,其能將上述裝載部切換至能擺動狀態或固定狀態;以及
制動機構,其減輕上述能擺動狀態下的上述裝載部的晃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移動體,
上述裝載部是具有座面和靠背的第一座位。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移動體,具備:
支柱部,其相對于上述載臺是能裝卸的,并且能伸縮;以及
第二座位,其設置于上述支柱部的突出端部。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移動體,
上述框架具備支撐上述裝載部的左右一對主框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鈴木株式會社,未經鈴木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543013.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大蒜作業機械輪式輔助輪機構設備
- 下一篇:一種薄型AGV頂升旋轉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