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消息轉發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35925.0 | 申請日: | 2018-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280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3 |
| 發明(設計)人: | 劉亞國;葛賢亮;李果;羅企;孫文閱;宋小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移(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12 | 分類號: | H04W4/12;H04W4/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潤湘 |
| 地址: | 3111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消息 轉發 方法 裝置 | ||
本申請公開了一種消息轉發方法及裝置。該方法在獲取被監控終端中應用程序接收的通知消息后,通知消息包括消息內容和通知消息對應的來源應用程序標識,將來源應用程序標識與存儲的待監控應用程序標識進行匹配,得到匹配結果,若匹配結果表示匹配成功,則述通知消息通過預設的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轉發至目標應用程序,以使用戶通過所述目標應用程序查看該通知消息。與現有技術相比,該方法不需要觸發微信分享界面,而是直接通過API通過網絡進行通知消息的轉發,操作方便,提高了消息轉發效率。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通信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消息轉發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移動互聯網如火如荼的今天,移動終端,如手機,成為了生活中的必須品,移動終端幾乎可以完成生活中的大部分事情,因此對移動終端形成了重度依賴。由于工作原因需要用到兩部手機,一部手機用于工作,另外一部手機用于生活。一旦將手機忘在家里或者公司,用戶將無法及時查看到電話、短信、微信、qq、釘釘等很多應用程序的通知消息。
目前為了能夠實時同步兩部手機的通知消息,現有技術提出一種基于約定短信的微信遠程移動監聽和回傳系統,系統包括:監控端和被監控端,所述被監控端被配置為監聽預置信息,并判斷所述預置信息是否有進行過匹配;所述預置信息至少包括:監聽號碼及預約短信內容的一條記錄。若預置信息為未進行過匹配,則獲得短信內容和該條短信內容對應的發信人,并在數據庫中進行匹配;若預置信息為匹配過:監聽號碼授權且預約短信內容判斷為監聽短信時,則監控端按照設定的類型代碼對應執行監控指令,完成監控,以實現短信控制視頻監控,GPS定位、手機狀態查詢等功能,最后將所有信息轉發到指定的微信用戶,實現方便快捷的跨系統遠程移動監聽、回傳和即時查看。
然而,發明人發現雖然上述方案是將監聽到的移動終端的被叫號碼、短信、地理位置、視頻應用等信息通過分享的方式發到指定的微信聯系人,若監聽到的消息比較頻繁,則需要多次喚醒微信分享界面,且在分享界面中選擇指定的微信用戶,操作比較繁瑣,導致消息轉發效率較低。
發明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消息轉發方法及裝置。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以提高消息轉發效率。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消息轉發方法,該方法可以包括:
監控設備獲取被監控終端中應用程序接收的通知消息,所述通知消息包括消息內容和所述通知消息對應的來源應用程序標識;
將所述來源應用程序標識與存儲的待監控應用程序標識進行匹配,得到匹配結果;
若所述匹配結果表示匹配成功,則將所述通知消息通過預設的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轉發至目標應用程序,以使用戶通過所述目標應用程序查看所述通知消息。
在一個可選的實現中,獲取被監控終端中應用程序接收的通知消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用戶輸入的應用程序標識;
將所述應用程序標識對應的應用程序確定為目標應用程序,所述目標應用程序包括預設的API。
在一個可選的實現中,獲取被監控終端中應用程序接收的通知消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啟動監控的指示信息;
根據所述啟動監控的指示信息,啟動對被監控終端中應用程序接收的通知消息的監聽。
在一個可選的實現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關閉監控的指示信息;
根據所述關閉監控的指示信息,關閉對所述被監控終端中應用程序接收的通知消息的監聽。
在一個可選的實現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匹配結果表示匹配失敗,則刪除所述通知消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移(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未經中移(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535925.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手套口部自動收緊裝置
- 下一篇:智能投訴處理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