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價格監控方法、裝置、計算機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35400.7 | 申請日: | 2018-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164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8 |
| 發明(設計)人: | 滕厚雪;李華珍;王莉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平安綜合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專利事務所 44242 | 代理人: | 林燕云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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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商品價格 計算機設備 存儲介質 監控 商品價格波動 預設時間段 次數判斷 企業用戶 軟件監控 系統數據 采購 預設 眾數 節約 應用 | ||
1.一種價格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據預設時間段內商品價格的波動次數判斷所述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的頻繁程度;
若所述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的頻繁程度為頻繁,將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與商品的平均價格進行對比判斷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其中,商品的平均價格根據預設時間段商品價格的平均值確定;
若所述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的頻繁程度為非頻繁,將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與商品的眾數價格進行對比判斷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其中,商品的眾數價格根據預設時間段內商品價格的眾數確定;
根據商品價格的合理程度執行預設采購規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價格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預設時間段內商品價格的波動次數判斷所述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的頻繁程度,包括:
判斷預設時間段內商品價格的波動次數是否大于預設值;
若預設時間段內商品價格的波動次數不大于預設值,判定所述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的頻繁程度為非頻繁;
若預設時間段內商品價格的波動次數大于預設值,判定所述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的頻繁程度為頻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價格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與商品的平均價格進行對比判斷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包括:
判斷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是否大于商品的平均價格;
若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大于商品的平均價格,判定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為異常;
若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不大于商品的平均價格,判定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為正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價格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與商品的眾數價格進行對比判斷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包括:
判斷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是否大于商品的眾數價格;
若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大于商品的眾數價格,判定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為異常;
若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不大于商品的眾數價格,判定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為正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價格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定所述商品價格的合理程度為異常之后,還包括:
根據商品編碼從商品數據庫中獲取第二預設時間段內的商品價格;
根據所述第二預設時間段內的商品價格確定商品的上漲周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價格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二預設時間段內的商品價格確定商品的上漲周期之后,還包括:
根據商品的上漲周期繼續判斷商品價格的合理程度;
若在商品的上漲周期內商品價格大于商品的眾數價格,判定商品價格的合理程度為異常;
若在商品的上漲周期外商品價格大于商品的眾數價格,判定商品價格的合理程度為正常。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價格監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商品價格的合理程度執行預設采購規則,包括:
若商品價格的合理程度為正常,允許企業用戶下單采購;
若商品價格的合理程度為異常,禁止企業用戶下單采購。
8.一種價格監控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判斷單元,用于根據預設時間段內商品價格的波動次數判斷所述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的頻繁程度;
第二判斷單元,用于若所述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的頻繁程度為頻繁,將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與商品的平均價格進行對比判斷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其中,商品的平均價格根據預設時間段商品價格的平均值確定;
第三判斷單元,用于若所述商品價格出現波動的頻繁程度為非頻繁,將出現上漲的商品價格與商品的眾數價格進行對比判斷商品價格上漲的合理程度,其中,商品的眾數價格根據預設時間段內商品價格的眾數確定;
執行單元,用于根據商品價格的合理程度執行預設采購規則。
9.一種計算機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設備包括存儲器及處理器,所述存儲器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當被處理器執行時可實現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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