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28635.3 | 申請日: | 2018-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275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5 |
| 發明(設計)人: | 渡邊共廣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H3/00 | 分類號: | B60H3/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劉楊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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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檢測 芳香產生裝置 開門 車輛用 填充 車門 車廂 釋放 | ||
一種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包括:開門檢測部,所述開門檢測部檢測車門是否被打開;芳香產生部,所述芳香產生部在工作時向車廂內釋放填充于容器的芳香成分;以及芳香控制部,所述芳香控制部在由所述開門檢測部檢測出門被打開的情況下,進行使所述芳香產生部開始工作的控制,并且,在使所述芳香產生部開始工作后而經過了規定時間時,進行使所述芳香產生部停止工作的控制。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
背景技術
進行如下的動作:使怡人的芳香散布在車輛內,從而改善乘客的心情,或者使車內難聞的臭味難以被感受到(掩蓋)。以往,使用市售的芳香劑來使芳香在車內分散,但對于市售的芳香劑而言,到在車內使芳香充分地分散為止,會花費時間。
在日本特開2004-268704號公報中公開了具備送風構件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的發明,所述送風構件產生運送由芳香產生器產生的芳香的空氣流。
但是,對于在日本特開2004-268704號公報中公開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而言,其前提在于,在乘客不舒服或在發生事故時等需要使乘客放松的情況下進行工作,而沒有考慮到乘客坐進車輛的時機來控制芳香產生。
發明內容
本公開提供能夠考慮到乘客坐進車輛的時機來控制芳香產生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
本公開的第一形態是一種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其中,所述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包括:開門檢測部,所述開門檢測部檢測車門是否被打開;芳香產生部,所述芳香產生部在工作時向車廂內釋放填充于容器的芳香成分;以及芳香控制部,所述芳香控制部在由所述開門檢測部檢測出門被打開的情況下,進行使所述芳香產生部開始工作的控制,并且,在使所述芳香產生部開始工作后而經過了規定時間時,進行使所述芳香產生部停止工作的控制。
根據第一形態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能夠在檢測出門被打開的情況下,使芳香成分向車廂內釋放規定時間。
根據上述形態,在本公開的第二形態中,在所述開門檢測部檢測出在日期變更后第一次將門打開的情況下,所述芳香控制部進行使所述芳香產生部開始工作的控制。
根據第二形態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能夠在檢測出在日期變更后第一次將門打開的情況下,使芳香成分向車廂內釋放。
根據上述形態,在本公開的第三形態中,所述規定時間為從使所述芳香產生部開始工作起,到在車廂內乘客感知到的芳香成分的強度達到上限值為止的時間。
根據第三形態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能夠使芳香產生部進行工作,直到在車廂內乘客感知到的芳香成分的強度達到上限值。
根據上述形態,在本公開的第四形態中,所述開門檢測部檢測駕駛員座的門是否被打開。
根據第四形態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能夠以駕駛員座的門被打開為觸發條件,使芳香產生部進行工作。
根據第一形態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能夠考慮到乘客坐進車輛的時機來控制芳香產生。
根據第二形態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在檢測出在日期變更后第一次將車門打開的情況下,使芳香產生部進行工作,由此,能夠愉快地開始起床后的駕駛或當日的駕駛。
根據第三形態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使芳香產生部進行工作,直到在車廂內乘客感知到的芳香成分的強度達到上限值,由此,能夠使芳香成分在車廂內有效地擴散,而不會浪費地釋放芳香成分。
根據第四形態的車輛用芳香產生裝置,以駕駛員座的門被打開為觸發條件,使芳香產生部進行工作,由此,能夠以開始駕駛為前提,使芳香產生部進行工作。
附圖說明
基于以下附圖,對例示性的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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