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研發管控技術的電子政府采購管理平臺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25537.4 | 申請日: | 2018-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583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9 |
| 發明(設計)人: | 楊輝;吳勇軍;方友良;于起超;張建國;李望霓 | 申請(專利權)人: | 采招云(湖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50/26 | 分類號: | G06Q50/26 |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馮子玲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漢市武***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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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管控 管理平臺 輸出端連接 輸入端 研發 登錄 遠程計算機 采購管理 采購信息 管控模塊 信息查看 移動終端 上傳 補充 管理 | ||
1.一種基于研發管控技術的電子政府采購管理平臺,包括管控登錄平臺(1)、政府采購管理平臺(2)和遠程計算機(3),所述政府采購管理平臺(2)的輸入端與管控登錄平臺(1)的輸出端連接,并且管控登錄平臺(1)的輸入端與遠程計算機(3)的輸出端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政府采購管理平臺(2)的輸入端與采購信息上傳模塊(4)的輸出端連接,并且采購信息上傳模塊(4)的輸入端與采購信息認證模塊(5)的輸出端連接,所述采購信息認證模塊(5)的輸入端與采購信息獲取模塊(6)的輸出端連接,所述政府采購管理平臺(2)包括政府采購信息公示模塊(21)、采購信息管控模塊(22)、監督管理單元(23)、執行交易單元(24)和基礎數據庫(25),所述采購信息管控模塊(22)的輸出端分別與監督管理單元(23)的輸入端和執行交易單元(24)的輸入端連接,并且采購信息管控模塊(22)與基礎數據庫(25)之間實現雙向連接,所述管控登錄平臺(1)包括身份識別模塊(101)、管控申請模塊(102)和遠程監控模塊(103),所述管控登錄平臺(1)與申請審批模塊(7)之間實現雙向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研發管控技術的電子政府采購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政府采購管理平臺(2)的輸入端與通信模塊(8)的輸出端連接,并且通信模塊(8)的輸入端與移動終端(9)的輸出端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研發管控技術的電子政府采購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政府采購管理平臺(2)與存儲模塊(10)之間實現雙向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研發管控技術的電子政府采購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政府采購管理平臺(2)的輸入端與加密模塊(11)的輸出端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研發管控技術的電子政府采購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采購信息管控模塊(22)包括計劃管理模塊(221)、電子評審模塊(222)、合同管理模塊(223)、監督預警模塊(224)、誠信體系模塊(225)、數據分析模塊(226)和信息修改模塊(227)。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研發管控技術的電子政府采購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礎數據庫(25)包括代理機構數據庫(251)、供應商數據庫(252)和商品信息數據庫(253)。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于研發管控技術的電子政府采購管理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模塊(8)是藍牙模塊、WIFI模塊、802.11模塊、HomeRF模塊、ZigBee模塊、NB-IoT模塊或LoRa模塊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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