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折疊觀眾席模塊及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24248.2 | 申請日: | 2018-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4115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8 |
| 發明(設計)人: | 張旭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旭 |
| 主分類號: | E04H3/12 | 分類號: | E04H3/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宋西 |
| 地址: | 100096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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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承力框架 可折疊 觀眾席 可樞轉地 收折狀態 展開狀態 接合 轉動 長方體形狀 彼此平行 模塊形成 致動裝置 垂直的 致動 轉換 | ||
1.一種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包括:
中間承力框架(11),
與中間承力框架(11)可樞轉地接合的前承力框架(12),
與中間承力框架(11)可樞轉地接合的后承力框架(13),和
安裝至中間承力框架(11)、前承力框架(12)和后承力框架(13)的致動裝置(14),用于致動該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在收折狀態和展開狀態之間轉換,
其中在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的收折狀態,前承力框架(12)和后承力框架(13)轉動至彼此平行且相對于中間承力框架(11)垂直的位置從而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形成大致長方體形狀,且
其中在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的展開狀態,前承力框架(12)和后承力框架(13)相對于中間承力框架(11)轉動至使得該前承力框架(12)和后承力框架(13)與中間承力框架(11)大致在相同平面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所述中間承力框架(11)包括:中間支撐架(110),與中間支撐架(110)的底面可活動地連接以在與中間支撐架(110)貼合的收折位置和與中間支撐架(110)成角度的支撐位置之間轉換的中間支柱(111),位于中間支撐架(110)前部用于與前承力框架(12)連接的前連接部(112),位于中間支撐架(110)后部用于與后承力框架(13)連接的后連接部(113),設置在中間支撐架(110)上的至少一排席位臺階(114)。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所述中間支撐架(110)包括彼此固定在一起的多根縱向條桿和多根橫向條桿。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所述中間支柱(111)為可伸縮桿,該可伸縮桿可在伸長長度和縮短長度之間調節。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所述席位臺階(114)包括臺階調節機構(15),該臺階調節機構(15)將席位臺階(114)調節至合適的角度位置。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中間承力框架(11)還包括設置在席位臺階(114)的一側或者兩側的側通道(116)。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中間承力框架(11)還包括設置在中間支撐架(110)的底面的移動腳輪(118)。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所述前承力框架(12)包括:前支撐架(121),位于前支撐架(121)后部的前配合安裝部(120),和設置在前支撐架(121)上的至少一排席位臺階(114),其中該前配合安裝部(120)用于樞轉地連接至中間支撐架(110)。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所述前承力框架(12)還包括前支柱(122)。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所述前支撐架(121)包括彼此固定在一起的多根縱向條桿和多根橫向條桿。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所述席位臺階(114)包括臺階調節機構(15),該臺階調節機構(15)將席位臺階(114)調節至合適的角度位置。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前承力框架(12)還包括設置在席位臺階(114)的一側或者兩側的側通道(116)。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疊觀眾席模塊(1),其中前承力框架(12)還包括設置在前支撐架(121)的底面的調節腳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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