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室內機升級方法和系統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11523552.5 | 申請日: | 2018-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2764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應鵬魁;康衛(wèi)昌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G06F8/6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謝安昆;宋志強 |
| 地址: | 310053 浙江省杭***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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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室內 升級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室內機升級方法,應用于包括中心平臺和多個室內機的系統中,其特征在于,室內機與中心平臺之間以及任意兩個室內機之間均相連,該方法應用于中心平臺,包括:
確定需要升級室內機時,在所述系統中選擇第一預設數量的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的待升級室內機,將選擇的第一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升級到最新軟件版本;
接收任一室內機成功升級到最新軟件版本或將分配給所述任一室內機的第二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成功升級到最新軟件版本時發(fā)送的輔助升級請求,為所述任一室內機分配第二預設數量的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的待升級室內機,并將該第二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信息返回給所述任一室內機,以使所述任一室內機將該第二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升級到最新軟件版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接收到所述任一室內機發(fā)送的輔助升級請求后,如果為所述任一室內機分配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的待升級室內機失敗,則向所述任一室內機返回輔助升級拒絕響應,以使所述任一室內機停止向中心平臺發(fā)送輔助升級請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進一步包括:
接收所述任一室內機成功升級到最新軟件版本時發(fā)送的最新軟件版本信息,將維護的所述任一室內機的當前軟件版本信息更新為從所述任一室內機接收的最新軟件版本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將該第二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信息返回給所述任一室內機時,進一步將該第二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的升級狀態(tài)設置為正在升級;
為所述任一室內機分配第二預設數量的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的室內機的方法為:
如果所述系統中不存在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且升級狀態(tài)不是正在升級的室內機,則確定為所述任一室內機分配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且升級狀態(tài)不是正在升級的待升級室內機失敗;
如果所述系統中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且升級狀態(tài)不是正在升級的室內機的數量小于第二預設數量,則將從所述系統中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且升級狀態(tài)不是正在升級的所有室內機作為待升級室內機分配給所述任一室內機;
否則,從所述系統中找出第二預設數量的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且升級狀態(tài)不是正在升級的室內機,將找出的第二預設數量的室內機作為待升級室內機分配給所述任一室內機。
5.一種室內機升級方法,應用于包括中心平臺和多個室內機的系統中,其特征在于,室內機與中心平臺之間以及任意兩個室內機之間均相連,該方法應用于任一室內機,包括:
所述任一室內機成功升級到最新軟件版本或將分配給所述任一室內機的第二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成功升級到最新軟件版本時,向中心平臺發(fā)送輔助升級請求;
如果接收到中心平臺返回的分配給所述任一室內機的當前軟件版本低于最新軟件版本的第二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信息,則基于該第二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信息將該第二預設數量的待升級室內機升級到最新軟件版本。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任一室內機,向中心平臺發(fā)送輔助升級請求后,如果接收到中心平臺返回的拒絕輔助升級響應,則停止向中心平臺發(fā)送輔助升級請求。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任一室內機成功升級到最新軟件版本時,向中心平臺發(fā)送所述任一室內機的最新軟件版本信息,以使中心平臺將維護的所述任一室內機的當前軟件版本信息更新為接收的最新軟件版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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