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鋸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514528.5 | 申請日: | 2018-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0954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M·賓德哈默 | 申請(專利權)人: | 斯巴赫木材加工機械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D45/14 | 分類號: | B23D45/14;B23Q17/24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劉盈 |
| 地址: | 德國伊***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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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鋸機 | ||
1.鋸機,包括
支承鋸片(11)和鋸片罩(10)的機頭(7)、工件支座(8)和支架,機頭(7)在所述支架上在豎直平面內相對于工件支座(8)可樞轉地接納,亦即所述機頭在上鋸片位置和與此相對的下鋸片位置之間可樞轉地接納,在所述上鋸片位置中鋸片(11)處于工件支座(8)之上,在所述下鋸片位置中鋸片(11)能夠作用在放置于工件支座(8)上的工件上,其中,
所述鋸片罩(10)具有安裝在機頭上的多個節段,所述節段在上鋸片位置中伸出作為鋸片保護裝置并且在下鋸片位置中縮回,以便使鋸片(11)敞露以用于鋸切,并且
設有將支架與鋸片罩(10)連接的連桿(9),當機頭(7)被向下按壓時,所述連桿使鋸片罩(10)的各節段收攏,并且還設有多個燈,所述燈經由開關與電壓源(13;14)連接,
其特征在于,
在連桿(9)上方和/或下方,所述開關安裝在支架上,使得當機頭(7)從上鋸片位置被向下按壓時通過連桿(9)操縱所述開關,其中,當機頭(7)從上鋸片位置被向下按壓時,所述多個燈于是經由開關與電壓源(13;14)連接。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鋸機是切割鋸。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件支座被用于鋸片(11)的缺口穿過。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節段圍繞鋸片(11)的轉動軸線可縮回和伸出地安裝在機頭上。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是微型開關(12)。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燈中的至少一個燈裝入到工件支座(8)中的凹處內。
7.按照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燈中的至少一個燈由上方指向工件支座(8)或在工件支座上為了鋸切而放置的工件。
8.按照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燈分別包括至少一個照明器件以及設置在照明器件之前的透光的罩,所述罩配設有警示符號。
9.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器件為多個LED(1)或激光器(101)。
10.按權利要求8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多個燈中的至少一個燈中,所述罩具有由透明塑料制成的漫射體(5),警示符號光刻或銑削到所述漫射體中,或者在所述漫射體上安裝有具有警示符號的透光的貼簽(6)。
11.按照權利要求10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罩具有由丙烯酸樹脂或環氧樹脂制成的漫射體(5)。
12.按照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漫射體(5)具有亞光的表面。
13.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燈分別包括至少一個照明器件以及設置在照明器件之前的透光的罩,所述罩配設有警示符號,在由上方指向工件支座(8)或在工件支座上為了鋸切而放置的工件的所述至少一個燈內,所述罩包括散射透鏡(105),以便將所述燈的光擴大地投射到工件支座(8)上或在工件支座上為了鋸切而放置的工件上,警示符號光刻或銑削到所述散射透鏡中或者在所述散射透鏡上安裝有具有警示符號的透光的貼簽(106)。
14.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燈中的至少一個燈具有微型電路,從而照明器件在存在運行電壓時閃爍。
15.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的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燈中的至少一個燈包括設置在照明器件后面的反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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