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警示功能的路燈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12750.1 | 申請日: | 2018-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390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29 |
| 發明(設計)人: | 李輝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和平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8 | 分類號: | F21S8/08;F21V33/00;F21W131/103;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興科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60 | 代理人: | 任曉 |
| 地址: | 419100 湖***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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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路燈單元 信息收發器 燈桿 警示按鈕 警示功能 路燈系統 警示燈 按下 警示 衛星定位器 中央處理器 燈桿頂端 警示距離 警示效果 預設距離 燈具 路燈 天氣 公路 | ||
1.一種具有警示功能的路燈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于公路旁邊的多個路燈單元、設置于所述路燈單元的第一信息收發器、與多個所述第一信息收發器連接的第二信息收發器以及與所述第一信息收發器連接的中央處理器,所述路燈單元包括燈桿、設置于所述燈桿頂端的燈具、設置于所述燈桿上的警示燈、設置于所述燈桿上的警示按鈕以及設置于所述燈桿的衛星定位器,當按下警示按鈕時,與被按下所述警示按鈕的所述路燈單元預設距離內的所有所述路燈單元上的所述警示燈均亮起。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警示功能的路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為LED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警示功能的路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燈包括黃色警示燈和紅色警示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警示功能的路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衛星定位器為北斗衛星定位器、GPS衛星定位器以及格洛納斯定位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警示功能的路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收發器與所述第二信息收發器采用無線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警示功能的路燈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距離為一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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