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大型人機互動智能分類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處理站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465559.6 | 申請日: | 2018-1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256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6 |
| 發明(設計)人: | 曹景希 | 申請(專利權)人: | 曹景希 |
| 主分類號: | B65F1/00 | 分類號: | B65F1/00;B65F1/14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盧澤明 |
| 地址: | 529536 廣東省陽江市海***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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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分類系統 智能分類 不可回收垃圾 垃圾處理系統 垃圾收集裝置 生活垃圾處理 可回收垃圾 人機互動 循環利用 儲存室 收集箱 垃圾處理室 垃圾收集箱 分類垃圾 維護方便 分類箱 連通 分類 | ||
1.一種大型人機互動智能分類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處理站,其特征在于:
其包括垃圾收集裝置、智能分類系統及垃圾處理系統,
所述垃圾收集裝置包括三個相互分離的分類箱:可腐垃圾收集箱、可回收垃圾收集箱及不可回收垃圾收集箱;
所述智能分類系統包括三個輸入端和三個輸出端,所述三個輸入端為:可腐垃圾輸入端、可回收垃圾輸入端及不可回收垃圾輸入端;所述三個輸出端為:可腐垃圾輸出端、可回收垃圾輸出端及不可回收垃圾輸出端,所述三個相互分離的分類箱與所述三個輸入端一一對應連通,所述智能分類系統用于對經所述三個輸入端輸入的分類垃圾進行判斷,當判斷結果為分類不準確時,再次智能分類;
所述垃圾處理系統包括不可回收垃圾儲存室、可回收垃圾儲存室,以及可腐垃圾處理室,其入口分別與所述三個輸出端一一對應連通,用于對應承接和處理所述智能分類系統的所述三個輸出端輸出的分類垃圾。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型人機互動智能分類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處理站,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分類系統包括分類判斷模塊和智能分類模塊;
所述分類判斷模塊包括三個智能分類判斷通道:不可回收垃圾判斷通道、可腐垃圾判斷通道及可回收垃圾判斷通道,其輸入口為所述三個輸入端,該三個智能分類判斷通道的輸出端分別包括直接輸出端和重新分類輸出端;
所述直接輸出端與所述智能分類系統的所述三個輸出端對應連通,用于將所述分類判斷模塊判斷為分類準確的垃圾直接輸出至所述垃圾處理系統;
所述重新分類輸出端與所述智能分類模塊的輸入端連通,用于將所述分類判斷模塊判斷為分類不準確的垃圾重新分類;
所述智能分類模塊包括分別與三類垃圾對應的三個出口,其與所述智能分類系統的所述三個輸出端對應連通,用于將智能分類后的垃圾輸出至所述垃圾處理系統。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大型人機互動智能分類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處理站,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腐垃圾處理室包括破碎機、堆肥池,其用于將可腐垃圾破碎后堆肥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大型人機互動智能分類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處理站,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腐垃圾處理室包括破碎機、堆肥池,其用于將可腐垃圾破碎后堆肥處理。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大型人機互動智能分類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處理站,其特征在于:
所述垃圾收集裝置的外表面設有人機互動系統;
所述人機互動系統包括人臉識別系統。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大型人機互動智能分類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處理站,其特征在于:
所述人機互動系統還包括二維碼掃碼模塊,其用于掃描垃圾投放者的二維碼,鎖定垃圾投放者和投放的垃圾的對應關系。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大型人機互動智能分類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處理站,其特征在于:
投放的垃圾上設置跟蹤單元,跟蹤單元與垃圾投放者的二維碼對應,所述智能分類系統的智能分類結果通過網絡遠程告知垃圾投放者其投放垃圾的分類情況和智能分類結構是否匹配,即分類結果是否準確。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型人機互動智能分類循環利用生活垃圾處理站,其特征在于:
所述垃圾收集裝置放置于地面,所述智能分類系統和/或垃圾處理系統采用地下式、沉降式或地面式安裝方式投入于各個人群密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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