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關閉煤礦酸性礦井水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457008.5 | 申請日: | 2018-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3624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2 |
| 發明(設計)人: | 李向東;馮啟言;孫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礦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2F1/66 | 分類號: | C02F1/66;C02F103/10 |
| 代理公司: | 南京瑞弘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49 | 代理人: | 李悅聲 |
| 地址: | 221116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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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關閉 煤礦 酸性 礦井 水處理 方法 | ||
1.一種關閉煤礦酸性礦井水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a.在煤礦關閉平井或斜井開采前,在距離原有巷道20-30m處開挖一條與原有巷道平行的新巷道,新開挖巷道的寬度、高度與原有巷道一致;
b.在新開挖巷道的頂端開挖一條與原有巷道連通的通道(1);
c.在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內入口處分別設置一擋水墻(2)和(2’),在擋水墻(2)和(2’)上安裝一道自動開啟閘門,并分別在閘門的外側設置一道進水花墻(3)和(3’);
d.在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距離巷道出口1.0-1.5m處分別設置一道出水花墻(4)和(4’);
e.在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中的底部填充石英砂層,并在石英砂層中各鋪設一根開孔管(5)和(5’),開孔管(5)和(5’)鋪設至出水花墻(4)和(4’)外,伸出出水花墻(4)和(4’)分別連接疏排水管(9)和(9’),疏排水管(9)和(9’)上各安裝有閥門;
f.分別在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進出水花墻之間分段填充堿性材料,自水流入方向向外至總長度2/3位置處作為第一段填充空間(6)和(6’),剩余部分作為第二段填充空間(7)和(7’);所述第一段填充空間(6)和(6’)填充的堿性材料為石灰石、石英砂和草木秸稈的混合物,石灰石:石英砂:草木秸稈的質量比為(5-10):(1-2):(0.5-1);所述第二段填充空間(7)和(7’)填充的堿性材料為石灰石、錳砂和氫氧化鋯的混合物,石灰石:錳砂:氫氧化鋯的質量比為(5-10):(1-2):( 0.1-0.01);
g.煤礦關閉后,交替使用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使礦井水交替從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中進入,通過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中填充的堿性材料進行處理后,分別從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排出,引入人工濕地處理系統(8)中進行基質的吸附、沉淀、植物的吸收,通過微生物的降解去除水中的鐵、錳、和懸浮物污染物質,完成關閉煤礦酸性礦井水的處理,處理后的出水外排或回用;
所述煤礦關閉后,交替使用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的方法如下:
1)先開啟原有巷道的擋水墻(2)閘門,關閉開挖的新開挖巷道的擋水墻(2’)閘門,礦井水從進水花墻(3)流入原有巷道內,通過原有巷道中填充的堿性材料對酸性礦井水進行處理后,從出水花墻(4)流出,經管路引入人工濕地處理系統(8);
2)當原有巷道中填充的堿性材料進行中和反應處理1-1.5年后,關閉原有巷道的擋水墻(2)上的閘門,開啟新開挖巷道的擋水墻(2’)上的閘門,礦井水從進水花墻(3’)流入新巷道內,通過新開挖巷道中填充的堿性材料對進酸性礦井水行處理后,從出水花墻(4’)流出,經管路引入人工濕地處理系統(8);
3)利用新巷道中填充的堿性材料進行礦井水處理時,挖去原有巷道中反應后的填充材料,在原有巷道中按照原先的比例和分段重新填充堿性材料;
4)當新開挖巷道中填充的堿性材料進行中和反應1-1.5年后,關閉新開挖巷道的擋水墻(2’)上的閘門,開啟原有巷道的擋水墻(2)上的閘門,礦井水流入原有巷道,利用原有巷道進行酸性礦井水的處理,如此反復利用原有巷道和新開挖巷道中的填充物料處理酸性礦井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關閉煤礦酸性礦井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新開挖巷道的長度為50-100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關閉煤礦酸性礦井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原有巷道和的新開挖巷道中的底部填充石英砂層的厚度為10-20cm 。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關閉煤礦酸性礦井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堿性材料的填充高度至距離巷道頂部30c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關閉煤礦酸性礦井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巷道內出現堵塞影響處理效果時,開啟開疏排水管(9)或(9’)上的閥門放水,或利用水泵抽水,堵塞排除后停止排水或抽水,排放的水或抽出的水引入人工濕地處理系統(8)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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