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從氧化脫氫工藝中除氧的方法與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454988.3 | 申請日: | 2018-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723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4 |
| 發明(設計)人: | 林天元;洪士博;趙永康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7/00 | 分類號: | C07C7/00;C07C7/12;C07C7/13;C07C7/148;C07C1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姚亮;任默聞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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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氧化脫氫工藝 除氧 流出物流 產物流 除氧反應器 吸收單元 含量比 乙烷氧化脫氫 除氧催化劑 烴類氧化 脫氫工藝 回收 吸氧劑 乙烯 生產 | ||
1.一種從氧化脫氫工藝的產物流中除氧的方法,包括:
使氧化脫氫工藝的一產物流與至少一除氧催化劑在至少一除氧反應器中接觸,所述產物流具有一基準氧含量;
從所述至少一除氧反應器中回收得到一第一流出物流,其中所述第一流出物流具有一第一氧含量,所述第一流出物流的第一氧含量比所述產物流的基準氧含量更低;
使所述第一流出物流與至少一吸收單元中的至少一吸氧劑接觸;以及
從所述至少一吸收單元回收得到一第二流出物流,所述第二流出物流具有一第二氧含量,所述第二流出物流的第二氧含量比所述第一流出物流的第一氧含量更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在使所述產物流與所述至少一除氧催化劑接觸之前,對所述產物流加熱。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在使所述第一流出物流與所述至少一吸氧劑接觸之前,對所述第一流出物流冷卻。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除氧催化劑包含選自鐵、釕、鋨、鈷、銠、銥、鎳、鈀、鉑和錳中的至少一金屬。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吸氧劑包含選自銅、銀、金、鋅、鎘和汞中的至少一金屬。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吸氧劑包含一分子篩。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產物流包含至少一烷烴、至少一烯烴、氧氣和一氧化碳。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流出物流的所述第二氧含量小于或等于500體積百萬分率。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流出物流的所述第二氧含量相對于所述第一流出物流的所述第一氧含量的比率為低于15%。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流出物流的所述第二氧含量相對于所述第一流出物流的所述第一氧含量的比率為0.1%至14.9%。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流出物流的所述第二氧含量相對于所述第一流出物流的所述第一氧含量的比率為0.1%至8.0%。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產物流在所述至少一除氧反應器中的基準氣體空速為100hr-1至12,000hr-1。
1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是通過選自加熱器或加熱器和熱交換器的組合來實現對所述產物流加熱。
1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冷卻由一冷卻器實現。
15.一種用于從氧化脫氫工藝的產物流中除氧的除氧系統,包括:
用于制備一第一流出物流的至少一除氧反應器,其中所述至少一除氧反應器包括至少一除氧催化劑、一產物流進料口和一第一流出物流出料口;
用于將所述氧化脫氫工藝的產物流輸送到所述至少一除氧反應器的一供應管線,其中所述產物流具有一基準氧含量;
用于加熱所述產物流的一加熱器;
用于冷卻所述第一流出物流的一冷卻器;以及
用于制備一第二流出物流的至少一吸收單元,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吸收單元包括至少一吸氧劑、一第一流出物流進料口和一第二流出物流出料口;
其中所述加熱器連接至用于將所述產物流輸送到所述至少一除氧反應器的所述供應管線;
其中所述至少一除氧反應器連接到所述加熱器;
其中所述冷卻器連接至所述至少一除氧反應器;以及
其中所述至少一吸收單元連接到所述冷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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