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規定時限內無限次開鎖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448933.1 | 申請日: | 2018-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5856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8 |
| 發明(設計)人: | 石磊;葉長偉;傅杰明;傅朝義;游江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泉州國光軟件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 |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文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5 | 代理人: | 張浠娟 |
| 地址: | 362000 福建省泉州市豐澤***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規定 時限 無限 開鎖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規定時限內無限次開鎖的方法,其應用于一種基于管理平臺的無源電子鎖具管理系統,管理平臺根據該執行人信息將任務信息推送給執行人APP,執行人APP將存儲的無源鎖ID和鑰匙ID,分別與有源鑰匙發送到執行人APP上無源鎖ID和鑰匙ID進行匹配,匹配成功,則將執行人APP存儲的使用有源鑰匙的起止時間和有源鑰匙發送的當前使用時間進行比對,判斷執行人是否在規定時限內開鎖,若是,則判定該有源鑰匙合法,反之不合法,這樣在確保無源電子鎖具可靠性的前提下,令執行人僅能在規定時限內進行開鎖,且開鎖次數不限。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智能鎖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規定時限內無限次開鎖的方法。
背景技術
傳統的機械鎖具已走過了近百年歷史,其功能及性能幾乎已詮釋到了極致,然而,仍不能滿足現代人們對鎖具高可靠性、高安全性、信息化和智能化的要求,自50年代末,半導體(晶體管)技術問世后,人們便將該技術應用在鎖具上,發明了形形色色、功能豐富的電子鎖具。
“無源電子鎖具”是電子鎖具領域中的一個新的重要分支,它包括無源鎖和有源鑰匙,它與傳統電子鎖具(即“有源電子鎖具”)的最大區別在于,將傳統的電子鎖本體必須的工作電源移置到電子鑰匙(即有源鑰匙)上,徹底解決了傳統有源電子鎖具需消耗大量電池。經常維護、結構復雜和通用化等一系列的問題。
現有的無源電子鎖具一般的開鎖方式為:有源鑰匙插入無源鎖中并對無源鎖進行供電和通信,當有源鑰匙內的密碼和無源鎖的密碼匹配成功時,無源鎖即可驅動鎖芯解鎖,完成開鎖過程。但是采用現有的無源電子鎖具,臨時開鎖人可以不限時間和次數進行開鎖,換言之,臨時開鎖人可以在用戶不允許開鎖的時間段內開鎖,在安全性上存在漏洞。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規定時限內無限次開鎖的方法,其應用于一種基于管理平臺的無源電子鎖具管理系統,其能夠提高現有的無源電子鎖具的安全性。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解決方案是:
一種規定時限內無限次開鎖的方法,其應用于一種基于管理平臺的無源電子鎖具管理系統,所述無源電子鎖具管理系統包括管理平臺、裝設有執行人APP的智能終端、無源鎖和有源鑰匙,所述無源鎖包括鎖芯、驅動所述鎖芯開啟或關閉的執行單元和控制所述執行單元的鎖芯控制單元,所述無源鎖的鎖芯控制單元內存儲有無源鎖ID,所述有源鑰匙包括電源單元和鑰匙控制單元,每把所述有源鑰匙的鑰匙控制單元內均存儲有鑰匙ID,其中,所述管理平臺和所述智能終端通信連接,所述智能終端和所述有源鑰匙的鑰匙控制單元通信連接,開鎖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1:任務平臺下發任務信息到所述管理平臺中,該任務信息包括無源鎖ID、使用有源鑰匙的起止時間、至少包括鑰匙ID的執行人信息和任務描述,所述管理平臺根據該執行人信息將任務信息推送至執行人APP,該任務信息中的任務描述在執行人APP的用戶界面上呈現,將無源鎖ID、使用有源鑰匙的起止時間和鑰匙ID存儲于本地;
A2:所述執行人APP發送指令使有源鑰匙與所述智能終端同步時間;
A3:執行人將所述有源鑰匙插入所述無源鎖的鎖芯,所述有源鑰匙為所述無源鎖供電并進行通信,所述無源鎖將自身的無源鎖ID發送給所述有源鑰匙,所述有源鑰匙將無源鎖ID、存儲的鑰匙ID和有源鑰匙當前使用時間發送至執行人APP中;
A4:執行人APP將存儲的無源鎖ID和鑰匙ID分別對應與所述有源鑰匙發送的無源鎖ID和鑰匙ID進行匹配,若一致,則匹配成功;
A5:匹配成功后,執行人APP將存儲的使用有源鑰匙的起止時間與所述有源鑰匙發送的當前使用時間進行比對,若當前使用時間處于使用有源鑰匙的起止時間的范圍內,則執行人APP判定該有源鑰匙為合法,執行人APP發送開/關鎖指令,此開/關鎖指令經由所述有源鑰匙交互到所述無源鎖,所述無源鎖的鎖芯控制單元控制所述執行單元動作,所述鎖芯開啟或關閉;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泉州國光軟件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泉州國光軟件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448933.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