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點播內容的管理方法及內容分發網絡點播服務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415903.0 | 申請日: | 2018-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2524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07 |
| 發明(設計)人: | 彭皓;舒文麗;萬鵬;劉印;曹盛勇;劉勝平;李毅;黃斯煒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21/258 | 分類號: | H04N21/258;H04N21/472;H04N21/61;H04N21/858;H04N21/254;H04N21/266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姜雍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點播 內容 管理 方法 分發 網絡 服務器 | ||
1.一種點播內容的管理方法,包括:
內容分發網絡CDN點播服務器從CDN管理系統接收內容發布消息,所述內容發布消息中包含待發布內容的內容標識、內容源地址以及內容發布格式,所述內容發布格式為IPTV系統與OTT系統共用的點播內容格式;
CDN點播服務器按照所述內容發布格式,從所述內容源地址下載所述待發布內容;
CDN點播服務器將待發布內容保存至IPTV系統的內容路徑,并生成OTT系統的linux軟連接目錄,所述linux軟連接目錄指向IPTV系統保存所述待發布內容的內容路徑;
CDN點播服務器建立內容數據表,所述內容數據表中包括已發布內容的內容標識、保存在IPTV系統的內容路徑、OTT系統的linux軟連接目錄之間的對應關系、以及已發布內容的內容標識與存有所述已發布內容的媒體服務模塊的訪問地址之間的對應關系;
CDN點播服務器中的第一媒體服務模塊接收OTT系統用戶發送的內容點播請求,所述內容點播請求中包含點播內容的內容標識;
在所述第一媒體服務模塊未找到所述點播內容的情況下,CDN點播服務器中的IPTV代理模塊接收OTT系統用戶發送的內容點播請求;
所述IPTV代理模塊在所述內容數據表中,利用所述點播內容的內容標識查找CDN點播服務器中存有所述點播內容的第二媒體服務模塊的訪問地址;
在所述IPTV代理模塊查找到所述第二媒體服務模塊的訪問地址的情況下,所述IPTV代理模塊將所述內容點播請求重定向至所述第二媒體服務模塊;
所述第二媒體服務模塊向OTT系統用戶提供點播服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理方法,還包括:
CDN點播服務器接收內容刪除消息,所述內容刪除消息中包含待刪除內容的內容標識;
CDN點播服務器利用待刪除內容的內容標識查詢所述內容數據表,確定待刪除內容保存在IPTV系統的內容路徑以及OTT系統的linux軟連接目錄;
CDN點播服務器根據待刪除內容保存在IPTV系統的內容路徑,刪除所述待刪除內容,并刪除所述待刪除內容的內容標識對應的OTT系統的linux軟連接目錄;
CDN點播服務器刪除所述內容數據表中關于所述待刪除內容的內容標識的表項。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管理方法,還包括:
身份識別與訪問管理IAM從內容管理系統CMS接收所述內容刪除消息,所述內容刪除消息中還包含待刪除內容的內容發布格式;
IAM判斷待刪除內容的內容發布格式為IPTV系統與OTT系統共用的點播內容格式時,將所述內容刪除消息轉發至媒體表示描述MDP,由MDP將所述內容刪除消息轉發至CDN點播服務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理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IPTV代理模塊未查找到所述第二媒體服務模塊的訪問地址的情況下,所述IPTV代理模塊向OTT系統用戶返回所述第一媒體服務模塊的訪問地址,且所述第一媒體服務模塊的訪問地址中包含預設參數;
所述第一媒體服務模塊再次接收OTT系統用戶發送的內容點播請求,且再次接收的內容點播請求中包含所述預設參數;
所述第一媒體服務模塊在所述內容數據表中,利用所述點播內容的內容標識查找所述點播內容的內容源地址;
所述第一媒體服務模塊根據所述點播內容的內容源地址向OTT系統用戶提供點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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