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TGIC廢水處理系統及處理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97921.0 | 申請日: | 2018-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931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01 |
| 發明(設計)人: | 廖路花;楊鵬;趙鵬;王坤琴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
| 主分類號: | C02F9/10 | 分類號: | C02F9/10;C02F103/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精金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70 | 代理人: | 劉俊玲 |
| 地址: | 530007 廣西壯族***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處理工藝 溶解池 洗滌池 氧化池 中和池 廢水處理系統 處理系統 加藥池 鹽池 廢水處理技術 高鹽有機廢水 國家排放標準 無機鹽 進水口連接 工業廢水 依次連接 廢水處理 結晶鹽 排出口 排水口 有機物 氨氮 洗滌 溶解 廢水 中和 | ||
1.一種TGIC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蒸發濃縮池、析鹽池、洗滌池、溶解池、加藥池、氧化池和中和池;
所述蒸發濃縮池與析鹽池和洗滌池依次連接,所述洗滌池設有兩個結晶鹽排出口,分別為第一結晶鹽排出口和第二結晶鹽排出口,所述第一結晶鹽排出口與溶解池連接,所述溶解池依次與加藥池、氧化池和中和池連接,所述氧化池設有結晶鹽進料口,所述結晶鹽進料口與所述洗滌池的第二結晶鹽排出口連接,所述中和池設有回收水排水口和凈化水排水口,所述回收水排水口與所述蒸發濃縮池的進水口連接。
2.一種TGIC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蒸發濃縮池、析鹽池、洗滌池、溶解池、加藥池、氧化池、中和池、蒸發濃縮池Ⅱ、析鹽池Ⅱ和洗滌池Ⅱ,所述蒸發濃縮池、析鹽池、洗滌池、溶解池、加藥池和氧化池依次連接,所述中和池與蒸發濃縮池Ⅱ、析鹽池Ⅱ和洗滌池Ⅱ依次連接,所述氧化池還設有結晶鹽進料口,所述洗滌池Ⅱ設有第二結晶鹽排出口,所述洗滌池Ⅱ的第二結晶鹽排出口與所述氧化池的結晶鹽進料口連接,所述中和池設有回收水排水口和凈水排水口,所述中和池的回收水排水口與蒸發濃縮池Ⅱ的進水口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系統,所述處理系統還包括乙醇回收池,
所述乙醇回收池設有進料口和兩個出料口,所述進料口與析鹽池Ⅱ的廢液排出口連接,所述兩個出料口分別與析鹽池和洗滌池的進料口連接。
4.一種采用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TGIC廢水處理系統進行廢水處理的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S1蒸發濃縮
S2析鹽:向蒸發濃縮后的廢水中加入無水乙醇使其析出固體鹽;
S3洗滌、溶解:將析出的固體鹽用無水乙醇洗滌后加水溶解;
S4氧化:向步驟S3溶解所得水溶液中加入次氯酸鹽和光芬頓氧化劑進行氧化;
S5中和:將氧化后的廢水用堿液中和至pH 7-7.5左右,經檢驗,若廢水中的氨氮不超過8mg/L、COD值不超過50mg/L則直接排出;否則,將中和后的廢水重復步驟蒸發濃縮、析鹽、洗滌、氧化。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藝,步驟S2中向濃縮后的廢水中加入的乙醇與廢水的比例為乙醇:廢水的體積比3-8:1。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藝,步驟S2中調節廢水的pH值至5-9.5。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藝,步驟S3洗滌時無水乙醇與固體鹽之間的比例為8-12:1mL/g,所述洗滌時的次數為2-5次,洗滌后于90-115℃干燥2-5小時。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藝,步驟S3中溶解所得水溶液的質量濃度為20-30%。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藝,步驟S4中加入次氯酸鹽的量為0.01-0.2mol/L。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藝,步驟S5所述的堿液的質量濃度為20-30%,所述的堿為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碳酸鈉或碳酸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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