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智能鎖實現的出入口控制管理方法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94539.4 | 申請日: | 2018-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1054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29 |
| 發明(設計)人: | 付安洋;杜安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謝安昆;宋志強 |
| 地址: | 310053 浙江省杭***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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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智能 實現 出入口 控制 管理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出入口控制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配置在入戶門上的智能鎖、網關、物流服務中心和報警服務中心;所述智能鎖通過網關與公網中的物流服務中心和報警服務中心相連;
所述物流服務中心,用于下發派送信息到智能鎖,所述派送信息包括派送者認證信息;用于接收智能鎖發送的派送成功信息,對派送成功信息進行處理;
所述智能鎖,用于接收物流服務中心下發的派送信息;用于采集派送者認證信息,將采集的派送者認證信息與所述派送信息中的派送者認證信息進行比較,如果相同,則打開入戶門,以允許派送者入戶投遞物品,否則,則禁止打開入戶門,以拒絕派送者入戶投遞物品;用于對派送者入戶后的行為進行監控,如果檢測到派送者有違規行為,則向報警服務中心發送報警信息,否則,向物流服務中心發送派送成功信息;
所述報警服務中心,用于接收智能鎖發送的報警信息,對報警信息進行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派送者認證信息為以下信息之一:派送者認證卡信息、派送者指紋信息、派送者人臉信息、派送者認證密碼;
所述智能鎖,采集派送者認證信息包括:
當派送者認證信息為派送者認證卡信息時,利用智能鎖上配置的刷卡模塊掃描派送者提供的認證卡,獲得認證卡信息;
當派送者認證信息為派送者指紋信息時,利用智能鎖上配置的指紋采集模塊采集派送者的指紋信息;
當派送者認證信息為派送者人臉信息時,利用智能鎖上配置的人臉識別模塊采集派送者的人臉信息;
當派送者認證信息為派送者認證密碼時,利用智能鎖上配置的按鍵模塊獲取派送者輸入的認證密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鎖,在派送者認證信息為派送者人臉信息時,采集派送者認證信息,并確定采集的派送者認證信息與所述派送信息中的派送者認證信息相同之后,打開入戶門之前,進一步用于:對派送者進行活體檢測,如果確定派送者為真實活體,則打開入戶門,否則,禁止打開入戶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鎖,打開入戶門時,進一步利用智能鎖上配置的發聲模塊輸出關于物品投放位置的語音提醒。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派送信息還包括入戶權限信息,所述入戶權限信息包括室內停留時限;
所述智能鎖,對派送者入戶后的行為進行監控,包括:
監控派送者入戶后的停留時間,如果停留時間超過所述室內停留時限,則確定派送者有違規行為,否則,確定派送者無違規行為。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還包括與所述入戶門對應的監控設備,所述監控設備通過網關與所述智能鎖相連;
所述入戶權限信息包括派送者權限區域,或者,智能鎖中配置有派送者權限區域;
所述智能鎖,對派送者入戶后的行為進行監控,還包括:
控制所述監控設備監控派送者入戶后的行動路徑,如果行動路徑超出所述派送者權限區域,則確定派送者有違規行為,否則,確定派送者無違規行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鎖,控制所述監控設備監控派送者入戶后的行動路徑,包括:打開入戶門時,向所述監控設備發送監控請求,接收監控設備反饋的監控結果;
所述監控設備,用于接收到智能鎖的監控請求后,對派送者入戶后的行動路徑進行監控,并反饋監控結果。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鎖,打開入戶門時,進一步使能派送者出戶權限;
所述智能鎖,檢測到派送者的違規行為之后,進一步用于:關閉入戶門,并去使能派送者出戶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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