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監管隱私交易的區塊鏈架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93211.0 | 申請日: | 2018-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7260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5 |
| 發明(設計)人: | 王虹妍;孫玉俐;劉迎賓;馬俊昌;霍曉棟;夏冰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藍石環球區塊鏈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8 | 分類號: | G06Q20/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申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14 | 代理人: | 艾晶 |
| 地址: | 100191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隱私 交易 審核 區塊 監管 架構 驗證 健康狀態 節點驗證 實時監控 隱私數據 證書頒發 審計 哈希 準入 打包 存儲 申請 | ||
1.可監管隱私交易的區塊鏈架構,其特征在于:包含審核節點,所述審核節點審核其他節點的隱私交易;發起隱私交易的節點向審核節點申請驗證,經過審核節點驗證后的隱私交易不需要再進行驗證,直接被打包進區塊,鏈上僅存儲隱私交易的哈希值與審核節點的簽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監管隱私交易的區塊鏈架構,其特征在于:還包含CA節點、其為所有節點頒發數字證書,所述審核節點會審核CA節點的數字證書頒發請求。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監管隱私交易的區塊鏈架構,其特征在于:還包含有監管節點,其用于區塊鏈健康狀態實時監控、CA準入審計、隱私交易和隱私數據審計。
4.一種基于可監管隱私交易的區塊鏈架構下的交易流程,其特征在于:
步驟1:節點A發起隱私交易Tx-AB,同時生成AES密鑰,用AES密鑰將交易進行加密,并計算交易Tx-AB的哈希值HAB,再用審核節點的公鑰加密AES密鑰,將加密后的隱私交易、交易的哈希值和加密過的AES密鑰一起發送給審核節點;
步驟2:審核節點解密并驗證隱私交易Tx-AB,驗證通過后對交易哈希值HAB進行簽名,然后將簽名發送給A;
步驟3:節點A用S1中相同的AES密鑰將交易進行加密,再用節點B的公鑰加密AES密鑰,將加密后的隱私交易、交易的哈希值和加密過的AES密鑰一起發送給節點B;
步驟4:節點B收到隱私交易Tx-AB后發送確認信息給節點A;
步驟5:節點A廣播Tx-AB的哈希值與審核節點的簽名;
步驟6:其他節點收到隱私交易的哈希值和審核節點的簽名后直接將其打包進區塊;
步驟7:節點A和節點B接收到包含Tx-AB的區塊后將交易解密,執行交易并更新私有狀態。
5.一種基于可監管隱私交易的區塊鏈架構下的交易流程,其特征在于:
步驟1:節點A發起隱私交易Tx-AB,同時生成AES密鑰,用AES密鑰將交易進行加密,并計算交易Tx-AB的哈希值HAB;節點A用審核節點的公鑰加密AES密鑰,將加密后的隱私交易、交易的哈希值和加密過的AES密鑰一起發送給審核節點;節點A再用節點B的公鑰加密AES密鑰,將加密后的隱私交易、交易的哈希值和加密過的AES密鑰一起發送給節點B;
步驟2:審核節點解密并驗證隱私交易Tx-AB,驗證通過后對交易哈希值HAB進行簽名,然后將簽名發送給節點A;
步驟3:節點B收到隱私交易Tx-AB后發送確認信息給節點A;
步驟4:節點A廣播Tx-AB的哈希值與審核節點的簽名;
步驟5:其他節點收到隱私交易的哈希值和審核節點的簽名后直接將其打包進區塊;
步驟6:節點A和節點B接收到包含Tx-AB的區塊后將交易解密,執行交易并更新私有狀態。
6.如權利要求4或5中一種可監管隱私交易的區塊鏈架構下的交易流程,其特征在于:任一節點可以向審核節點發起挑戰流程,所述挑戰流程通過隱私驗證系統合約C完成:
挑戰者對哈希值為HAB的隱私交易進行挑戰,提交挑戰請求到隱私驗證系統合約C;同時,挑戰者和審核節點各自抵押一定的資產到隱私驗證系統合約C;
審核節點向交易發起者A提出挑戰請求;
A采用zk-SNARKs協議產生交易Tx-AB的零知識證明并交給隱私驗證系統合約C進行驗證;
隱私驗證系統合約C驗證收到的零知識證明,驗證通過則挑戰失敗,否則挑戰成功;
挑戰成功則合約內抵押的資產全部獎勵給挑戰者,審核節點信譽降低;挑戰失敗則抵押在合約內的資產獎勵給審核節點與節點A;審核節點的信譽小于設定值則失去審核資格,同時沒收最初抵押的所有資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藍石環球區塊鏈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北京藍石環球區塊鏈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393211.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