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車共享費用設定服務器、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81898.6 | 申請日: | 2018-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164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8 |
| 發明(設計)人: | 小野寺彩;中西彰彥;筒井雄介;濱島拓美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鄧玉婷;徐愛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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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設備 服務器 充電 管理服務器 充電卡 共享 汽車 合作 充電電量 存儲裝置 判定 折扣 存儲 發送 | ||
一種汽車共享費用設定服務器、系統和方法。管理服務器(400)發送關于已經被充電的車輛的充電卡ID的信息、關于對車輛進行充電的充電設備的位置信息以及關于充電電量的信息到費用設定服務器(100)。費用設定服務器(100)通過使用關于充電卡ID的信息來識別已經在充電設備處對車輛進行充電的用戶(S105)。費用設定服務器(100)將從管理服務器(400)接收的充電設備的位置信息與存儲裝置中存儲的合作設施的位置信息進行比較(S110),并且判定充電設備是否由合作設施之一提供(S120)。當對車輛進行充電的充電設備為合作設施時,費用設定服務器(100)適用合作折扣到EV汽車共享費用。
本非臨時申請基于2017年11月22日向日本特許廳提交的日本專利申請2017-224963,其全部內容通過引用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本公開內容涉及車輛的汽車共享費用的設定,該車輛諸如為通過使用存儲在蓄電裝置中的電力來行駛的電動車輛。
背景技術
允許多個用戶共享一個車輛的汽車共享已經變得日益流行。汽車共享意味著沒有車輛的用戶可以注冊為汽車共享公司的會員,由此可以適當地利用汽車共享公司擁有的車輛。近些年,隨著電動車輛的推廣,電動車輛在汽車共享中廣泛使用。
從針對諸如減少CO2排放量的環境問題的措施和通過減少道路上的車輛數量來減輕交通擁堵的的角度,期望進一步推廣電動車輛的共享(下文還稱作“EV汽車共享”)。
同時,近些年,諸如為購物中心和零售店的商店正采取各種措施來吸引駕車的顧客。
例如,日本專利特開第2003-030695號公開了一種安裝在商店的停車場中的停車設備,其被配置成在顧客(i)將他/她的車輛停放在商店的停車場中,(ii)將停車票插入安裝在商店的停車場中的CM發生設備中,并且(iii)查看商店的商業廣告時,向顧客提供停車費的折扣。停車設備被設計成通過基于查看商店的商業廣告的行為來提供停車費的折扣而為商店吸引顧客。
發明內容
日本專利特開第2003-030695號公開的停車設備促進了車輛的使用并且可以由電動車之外的任意車輛和私家車來使用,但是并不致力于促進EV汽車共享。
因此,存在對于將上述商店為吸引顧客而實施的措施與促進EV汽車共享關聯起來的EV汽車共享費用系統的需求。
為解決前述問題而做出本公開內容,并且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促進EV汽車共享的費用設定系統。
根據本公開內容的費用設定服務器被配置成設定用于通過使用存儲在蓄電裝置中的電力來行駛的車輛的共享費用。費用設定服務器包括:存儲裝置,其被配置成存儲合作設施的位置信息,每個合作設施設置有用于對蓄電裝置進行充電的充電設備;信息獲取裝置,其被配置成從被配置成管理充電設備的管理服務器或者從車輛獲得:(i)用于識別在充電設備處對車輛進行了充電的用戶的識別信息;(ii)關于車輛的充電電量的信息;以及(iii)關于對車輛進行充電的充電設備的位置信息;判定裝置,其被配置成基于合作設施的位置信息和關于充電設備的位置信息來判定車輛是否在合作設施處充電;以及費用設定裝置,其被配置成基于關于充電電量的信息來設定用于由識別信息識別的用戶的共享費用。費用設定裝置在車輛在合作設施處充電的情況下將共享費用設定得比車輛不是在合作設施處充電的情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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