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制冰機及其化霜控制方法、冰箱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378423.1 | 申請日: | 2018-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3765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6 |
| 發明(設計)人: | 姬立勝;崔展鵬;李偉;戚斐斐;聶圣源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5C1/00 | 分類號: | F25C1/00;F25B47/00;F25B4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薛峰;王雪梅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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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冰機 及其 控制 方法 冰箱 | ||
本發明涉及一種制冰機及其化霜控制方法、冰箱,制冰機的化霜控制方法包括:記錄制冰機啟動工作后,其翻冰機構首次執行翻冰操作的時間;在翻冰機構首次執行翻冰操作之后的每次執行翻冰操作時,計算與上一次執行翻冰操作的時間間隔,并記錄此時制冰機的制冰蒸發器的溫度;以及若翻冰機構執行翻冰操作的時間間隔越來越大、且制冰蒸發器的溫度越來越低時,控制制冰機的化霜加熱器啟動,以對制冰蒸發器進行加熱化霜。本申請采用翻冰機構執行翻冰操作的時間間隔和制冰蒸發器的溫度這兩個參數綜合判斷制冰蒸發器是否需要除霜,此種判斷方式更加準確,能夠有效地防止制冰蒸發器產生霜堵,保證了制冰蒸發器的性能和制冰機的制冰效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制冷、制冰技術,特別是涉及一種制冰機及其化霜控制方法、冰箱。
背景技術
制冰機通過設置在冰箱、冰柜等冷藏冷凍裝置上,以利用冷藏冷凍裝置的部分制冷系統結構進行制冰。對于具有獨立的制冰蒸發器的制冰機來說,由于受到注入制冰機的水的蒸發和在制冰室內冰塊的升華影響,制冰蒸發器上的結霜速率通常要大于冷藏室和冷凍室的蒸發器結霜速率。又因為制冰室所需的熱負荷較小,不需要太大的蒸發器,所以制冰蒸發器本身的容霜能力較差。這就導致了制冰蒸發器很容易發生霜堵,使得整個制冰的循環風量變小,制冰速率越來越低。
發明內容
本發明第一方面的一個目的旨在克服現有技術中的至少一個缺陷,提供一種能夠有效防止制冰機的制冰蒸發器產生霜堵的化霜控制方法。
本發明第一方面的另一個目的是提高制冰蒸發器上結霜檢測的準確性。
本發明第二方面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有效防止其制冰蒸發器產生霜堵的制冰機。
本發明第三方面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上述制冰機的冰箱。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一種制冰機的化霜控制方法,包括:
步驟A,記錄制冰機啟動工作后,其翻冰機構首次執行翻冰操作的時間;
步驟B,在所述翻冰機構首次執行翻冰操作之后的每次執行翻冰操作時,計算與上一次執行翻冰操作的時間間隔,并記錄此時所述制冰機的制冰蒸發器的溫度;以及
步驟C,若所述翻冰機構執行翻冰操作的時間間隔越來越大、且所述制冰蒸發器的溫度越來越低時,控制所述制冰機的化霜加熱器啟動,以對所述制冰蒸發器進行加熱化霜。
可選地,所述步驟B具體包括:
檢測所述制冰機的翻冰機構是否正在執行翻冰操作;
若所述翻冰機構正在執行翻冰操作,則獲取所述制冰機的制冰蒸發器的溫度t1,并計算所述翻冰機構此次翻冰操作與上次翻冰操作之間的時間間隔ΔT1;
所述步驟C具體包括:
當所述翻冰機構此次翻冰操作與上次翻冰操作之間的時間間隔ΔT1大于預設時間間隔閾值ΔT時,則在所述翻冰機構下一次執行翻冰操作時再一次獲取所述制冰蒸發器的溫度t2,并計算所述翻冰機構下一次執行翻冰操作與此次執行翻冰操作之間的時間間隔ΔT2;以及
當ΔT2>ΔT1,且t1>t2時,控制所述制冰機的化霜加熱器啟動,以對所述制冰蒸發器進行加熱化霜。
可選地,在所述步驟C中,當所述翻冰機構此次翻冰操作與上次翻冰操作之間的時間間隔小于等于所述預設時間間隔閾值ΔT時,則返回繼續檢測所述翻冰機構是否正在執行翻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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