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373398.8 | 申請日: | 2018-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1088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07 |
| 發明(設計)人: | 郭富豪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6 | 分類號: | G06F1/16;H04M1/02;G01S1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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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裝置 | ||
1.一種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透光顯示屏,所述透光顯示屏包括有上表面和與所述上表面相背的下表面,所述透光顯示屏用于透過所述上表面發光顯示;
與所述下表面相對設置的紅外傳感器,所述紅外傳感器用于透過所述透光顯示屏發射和/或接收紅外光,所述紅外傳感器包括接近傳感器,所述接近傳感器包括發射器和接收器,所述紅外光的中心波長大于1200nm;
設置在所述透光顯示屏下并覆蓋所述發射器的帶通濾光片,所述帶通濾光片用于從復合光中分離出某一波段紅外光,將所述紅外傳感器發射的紅外光中波長小于1200nm的紅外光濾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射器和所述接收器間隔設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還包括遮光元件,所述遮光元件用于限定出相互間隔的所述發射器和所述接收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還包括涂布在所述下表面且覆蓋所述紅外傳感器的第一涂布層,所述第一涂布層用于透過紅外光和攔截可見光,所述紅外傳感器用于透過所述第一涂布層和所述透光顯示屏發射和/或接收紅外光。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傳感器包括接近傳感器,所述接近傳感器包括發射器和接收器,所述發射器用于透過所述第一涂布層和所述透光顯示屏發射紅外光,所述接收器用于接收經物體反射的紅外光以檢測所述物體與所述電子裝置的距離。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涂布層包括IR油墨,所述IR油墨對紅外光的透光率大于85%,所述IR油墨對可見光的透光率小于6%,所述IR油墨可透過的紅外光的波長為1200nm以上。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還包括涂布在所述下表面且與所述第一涂布層相接的第二涂布層。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涂布層包括黑色油墨,所述黑色油墨對可見光的透光率和對紅外光的透光率均小于3%。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顯示屏包括OLED顯示屏。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透光觸控面板和形成于所述透光觸控面板上的透光蓋板,所述透光觸控面板設置在所述透光顯示屏上,所述上表面朝向所述透光觸控面板,所述透光蓋板和所述透光觸控面板對可見光的透光率和紅外光的透光率均大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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