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火山渣礦物摻合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372308.3 | 申請日: | 2018-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3765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19 |
| 發明(設計)人: | 溫欣嵐;夏京亮;趙揚;周永祥;劉振朝;唐超群;陶元洪;肖立;張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4/32 | 分類號: | C04B24/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惟誠致遠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36 | 代理人: | 李巍;王慧鳳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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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火山 礦物 摻合 | ||
1.一種火山渣礦物摻合料,其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磨細火山渣70-90份,改性超細粉體材料9-30份,活性激發劑0.5-1份;
所述的磨細火山渣通過以下方法粉磨而成:
先將質量分數70%的曬干火山渣采用粉磨設備磨細至比表面積大于300 m2/kg,然后加入質量分數29%的曬干火山渣和質量分數1%的三乙醇胺,混磨至比表面積大于400m2/kg;
所述改性超細粉體材料通過以下方法進行改性處理:
將70重量份的粉煤灰、29重量份的礦渣粉和1重量份的添加劑放入球磨機,混磨至比表面積大于1000m2/kg,即得改性超細粉體材料;所述添加劑由65重量份的甲基丙烯酸和聚醚的縮聚物和35重量份的聚醚醇胺組成;
所述的活性激發劑為40重量份的明礬石、35重量份的二水石膏和25重量份的元明粉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山渣礦物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火山渣礦物摻合料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磨細火山渣70-90份,改性超細粉體材料9-30份,活性激發劑0.6-0.8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火山渣礦物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磨細火山渣中氧化硅、氧化鋁和三氧化二鐵的質量含量百分數之和大于7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山渣礦物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粉磨設備為球磨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山渣礦物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粉煤灰為Ⅰ級粉煤灰,需水量比小于95%,細度小于12%。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山渣礦物摻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礦渣粉為S95礦渣粉,28d活性指數大于100%,比表面積大于360m2/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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