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有機化合物以及包含該有機化合物的發光二極管和發光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364890.9 | 申請日: | 2018-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9646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8 |
| 發明(設計)人: | 柳映朱;金奎男;樸宰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金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495/04 | 分類號: | C07D495/04;H01L51/50;H01L51/54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冬慧;于輝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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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有機化合物 以及 包含 發光二極管 發光 裝置 | ||
1.具有下式1的結構的化合物:
其中:
R1具有以下結構中的一種:
R2具有以下結構中的一種:
其中R1和R2中的至少一個具有以下結構中的一種:
R3和R4各自獨立地為C2-C5烯基;
L1、L2、L3和L4各自獨立地選自未取代或取代的C1-C20亞烷基、未取代或取代的C1-C20亞烷氧基、未取代或取代的C5-C30亞芳基、未取代或取代的C4-C30雜亞芳基、未取代或取代的C5-C30芳基亞烷基、以及未取代或取代的C4-C30雜芳基亞烷基;
a和b各自獨立地為0或1;以及
c和d各自獨立地為1或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3具有以下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4具有以下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和b均為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為1,并且L1具有以下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b為1,并且L2具有以下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c為1,并且L3具有以下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d為1,并且L4具有以下結構中的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合物具有以下結構中的一種:
10.發光二極管,其包括:
空穴傳輸層;
發射材料層;
電子傳輸層;
第一電極;
第二電極;以及
位于所述發射材料層與所述空穴傳輸層之間的中間層,所述中間層包含具有下式3的結構的化合物:
其中:
R1具有以下結構中的一種:
R2具有以下結構中的一種:
其中R1和R2中的至少一個具有以下結構中的一種:
L1、L2、L3和L4各自獨立地選自未取代或取代的C1-C20亞烷基、未取代或取代的C1-C20亞烷氧基、未取代或取代的C5-C30亞芳基、未取代或取代的C4-C30雜亞芳基、未取代或取代的C5-C30芳基亞烷基、以及未取代或取代的C4-C30雜芳基亞烷基;
a和b各自獨立地為0或1;
c和d各自獨立地為1或2;以及
n為1或更大的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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