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焦油加氫處理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322040.2 | 申請日: | 2018-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5450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06 |
| 發明(設計)人: | 彭沖;方向晨;曾榕輝;吳子明;王仲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C1/20 | 分類號: | C10C1/2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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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焦油 加氫 處理 工藝 | ||
1.一種煤焦油加氫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按如下步驟進行處理:
(1) 煤焦油原料與下述步驟(2)的加氫處理單元獲得的柴油餾分混合,得到混合物流A,然后依次經酸洗處理、水洗處理,得到加氫處理單元進料;
(2) 步驟(1)獲得的加氫處理單元進料與氫氣進入加氫處理單元,與加氫處理催化劑接觸,進行加氫反應,加氫反應產物經分餾獲得餾分油產品;所述餾分油產品包括石腦油餾分、柴油餾分、船用燃料油餾分和尾油餾分;
步驟(1)所述的酸洗處理溫度為50~90℃,壓力為0.1~3.0 MPa;所述酸洗時間為0.5~5.0小時;
步驟(1)所述的水洗處理溫度為50~90℃,壓力為0.1~3.0 MPa,水洗時間為0.5~5.0小時;酸洗處理后的混合物流A與水的體積比為1:1~1: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煤焦油原料與加氫單元獲得柴油餾分的體積比為10:1~3: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的酸洗處理在酸洗單元中進行,所述的酸洗單元中設置一個或多個酸洗旋流分離器,混合物流A與酸溶液在旋流分離器中進行接觸,同時完成洗滌和油水分離,得到水相和油相,分離出的水相回收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酸洗單元中采用的酸溶液的質量百分比濃度為1%~15%;所述的酸為無機酸和/或有機酸;所述混合物流A與酸溶液的體積比為1:1~1:1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的水洗處理在水洗單元中進行,水洗單元設置一個或多個水洗旋流混合分離器,酸洗處理后的混合物流A與水在旋流分離器中進行接觸,同時完成洗滌和油水分離,得到水相和油相,分離出的水相回收處理。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的加氫處理單元設置一個或多個固定床加氫處理反應器;所述的加氫處理反應器中裝有加氫處理催化劑,所述的加氫處理催化劑是指具有加氫脫金屬、加氫脫硫、加氫脫氮和加氫裂化功能的單一催化劑或催化劑系列;這些催化劑包括載體和加氫金屬組分,以催化劑重量為基準,包括元素周期表中第VIB族活性金屬組分以金屬氧化物計為10wt%~35wt%以及第VIII族活性金屬組分以金屬氧化物計為1wt%~7wt%。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2)在加氫處理反應器底部裝填少量的加氫裂化催化劑;加氫處理反應器內裝填的加氫處理催化劑和加氫裂化催化劑的比例為5:1~12: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的加氫反應條件為:反應溫度為320~440℃;氫分壓為6.0~16.0 MPa;體積空速為0.5~2.0 h-1;氫油體積比為200~1500 Nm3/m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的加氫反應產物先依次經高、低分離器進行分離,分離得到的氫氣提純處理后循環使用,獲得的低分油進入分餾塔進一步分餾得到餾分油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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