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在飛行器中廣播時間基準的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21718.5 | 申請日: | 2018-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186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8 |
| 發明(設計)人: | J·洛佩茲;V·克雷奇馬爾;E·克勞蒂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空中客車運營簡化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J3/06 | 分類號: | H04J3/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周博俊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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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時間基準 航空電子 飛行器 廣播 主時鐘 無線通信網絡 內部通信 預定頻率 配置 | ||
1.一種用于在飛行器的一組裝置(7)上廣播航空電子時間基準的廣播系統,所述廣播系統包括主時鐘(5),所述主時鐘被配置成根據屬于專用于無線內部航空電子通信的頻帶的至少一個預定頻率經由無線通信網絡(3)來廣播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時鐘進一步被配置成分別根據包括在所述專用于無線內部航空電子通信的頻帶中的第一預定頻率和第二預定頻率來在第一通路和第二通路(V1,V2)上發射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播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時鐘(5)被配置成從航空電子多模式接收設備(9)接收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所述航空電子多模式接收設備被配置成根據衛星地理定位來生成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廣播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時鐘(5)被配置成在所述無線通信網絡(3)上使用時間同步協議。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廣播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時鐘(5)被配置成通過無線電波來發射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所述無線電波的載波頻率位于所述無線內部航空電子通信的頻率的帶寬中,所述無線電波被配置成使包括在所述裝置(7)中的內部時鐘(75)與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同步。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廣播系統,其特征在于,每個裝置(7)的所述內部時鐘(75)包括用于進行調節的設備(79)以及時間設定。
6.一種航空電子系統,包括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廣播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航空電子系統進一步包括被適配成接收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的所述一組裝置(7),每個裝置(7)被配置成將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的接收值與其內部時鐘(75)結合,以便推導出公共航空電子基準時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航空電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7)中的每個裝置包括所述第一通路和所述第二通路的冗余管理器(72)。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航空電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專用于無線內部航空電子通信的頻帶是WAIC無線航空電子內部通信頻帶。
9.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航空電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冗余管理器(72)被配置成根據選自以下邏輯中任一項的預定管理邏輯進行操作:
-所使用的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與經由所述第一通路或所述第二通路首先接收到的時間基準相對應,
-所使用的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與經由選自所述第一通路和所述第二通路中的單個通路接收到的時間基準相對應,并且在所選通路上發生信號丟失的情況下,則所使用的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與經由剩余通路接收到的時間基準相對應,以及
-所接收的時間基準與經由所述第一通路和所述第二通路接收到的時間基準的平均值相對應,并且在所述第一通路和第二通路之一上發生信號丟失的情況下,則僅使用經由剩余通路接收到的時間基準。
10.一種飛行器,包括根據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航空電子系統。
11.一種用于在飛行器的一組裝置(7)上廣播航空電子時間基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分別根據包括在專用于無線內部航空電子通信的頻帶中的第一預定頻率和第二預定頻率在第一通路和第二通路(V1,V2)上經由無線通信網絡(3)來廣播所述航空電子時間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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