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能鎖控制方法、智能鎖及智能鎖服務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02947.2 | 申請日: | 2018-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859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26 |
| 發明(設計)人: | 姜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7/00 | 分類號: | G07F17/00;G06Q20/34;G07C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陳瀟瀟;肖冰濱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鎖 開鎖 反饋信息 服務器 卡片信息 智能卡 標識信息 車輛領域 近場通信 請求發送 用戶使用 真偽結果 車鎖 刷卡 發送 指令 共享 | ||
1.一種智能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由所述智能鎖執行,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在近場通信范圍內識別到的智能卡的卡片信息;
生成開鎖請求,所述開鎖請求至少包括所述卡片信息和所述智能鎖的標識信息;
將所述開鎖請求發送至智能鎖服務器;
接收所述智能鎖服務器根據所述開鎖請求而發送的反饋信息,所述反饋信息包括所述智能卡的真偽結果和/或扣費指令;以及
根據所述反饋信息執行開鎖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饋信息包括所述智能卡的真偽結果,所述根據所述反饋信息執行開鎖操作包括:
如果所述智能卡的真偽結果指示為真,則控制所述智能鎖開鎖;否則,生成開鎖失敗提示信息,并外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饋信息包括所述扣費指令,所述根據所述反饋信息執行開鎖操作包括:
向所述智能卡發送所述扣費指令;
接收所述智能卡發送的扣費指令執行結果;
將所述扣費指令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智能鎖服務器;
接收所述智能鎖服務器根據所述扣費指令執行結果而發送的扣費結果;以及
如果所述扣費結果指示扣費成功,則控制所述智能鎖開鎖;否則,生成開鎖失敗提示信息,并外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饋信息包括所述智能卡的真偽結果和所述扣費指令,所述根據所述反饋信息執行開鎖操作包括:
如果所述智能卡的真偽結果指示為真,則向所述智能卡發送所述扣費指令;
接收所述智能卡根據所述扣費指令而發送的扣費結果;以及
如果所述扣費結果指示扣費成功,則控制所述智能鎖開鎖;否則,生成開鎖失敗提示信息,并外發。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在近場通信范圍內識別到的智能卡的卡片信息包括:
讀取所述智能卡的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智能卡的標識信息確定所述智能卡的區域代碼;以及
根據所述區域代碼和與該區域代碼對應的信息讀取規則來從所述智能卡獲取所述卡片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鎖請求還包括所述區域代碼。
7.一種智能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由智能鎖服務器執行,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所述智能鎖發送的開鎖請求,所述開鎖請求至少包括智能卡的卡片信息和所述智能鎖的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智能卡的卡片信息確定與所述智能卡對應的支付方式;
根據所述支付方式向與所述智能卡對應的智能卡服務器發送智能卡使用請求,所述智能卡使用請求包括驗卡請求或卡消費請求;
接收所述智能卡服務器根據所述智能卡使用請求而發送的反饋信息,所述反饋信息包括所述智能卡的真偽結果和/或扣費指令;以及
向所述智能鎖發送所述反饋信息。
8.一種智能鎖,其特征在于,該智能鎖包括存儲器和處理器,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指令,該指令使得所述處理器能夠執行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智能鎖控制方法。
9.一種智能鎖服務器,其特征在于,該服務器包括存儲器和處理器,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指令,該指令使得所述處理器能夠執行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鎖控制方法。
10.一種機器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器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指令,所述指令用于使得機器能夠執行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智能鎖控制方法,和/或所述指令用于使得機器能夠執行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鎖控制方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302947.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共享智能電動助力輪椅系統
- 下一篇:一種預約取藥醫藥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