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輛的輕量化設計方法及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01733.3 | 申請日: | 2018-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6340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21 |
| 發明(設計)人: | 萬守臣;田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50 | 分類號: | G06F17/5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徐偉 |
| 地址: | 201702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輕量化 性能目標 優化計算 整車 安全目標 邊界條件 對象執行 仿真計算 汽車領域 整車開發 整車設計 響應 優化 安全 開發 | ||
1.一種車輛的輕量化設計方法,用于設計所述車輛的整車的輕量化結構,包括:
設置車輛的至少一個性能目標;
采用有限元法以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作為邊界條件,以整車的輕量化結構為優化對象執行優化計算;以及
響應于所述優化計算獲得至少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分別針對每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執行安全仿真計算,將滿足安全目標的輕量化結構設計作為推薦的輕量化結構。
2.如權利要求1的輕量化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響應于所述優化計算失敗,重新設置車輛的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采用有限元法以重新設置后的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作為邊界條件,以整車的輕量化結構為優化對象執行優化計算,直至獲得至少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
3.如權利要求1的輕量化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包括輕量化目標、剛度目標和NVH模態目標中的一者或多者。
4.如權利要求1的輕量化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響應于沒有任何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滿足所述安全目標,重新設置車輛的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采用有限元法以重新設置后的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作為邊界條件,以整車的輕量化結構為優化對象執行優化計算,直至獲得至少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并針對重新獲得的至少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執行安全仿真計算,直至獲得滿足安全目標的輕量化結構設計作為推薦的所述輕量化結構。
5.如權利要求1的輕量化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基于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和所述整車的預設部件建立待優化計算的CAE計算模型,在所述CAE計算模型中將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設為優化計算的邊界條件,以及將所述預設部件的結構設為優化對象,
所述執行優化計算包括通過Optistruct工具對所述CAE模型執行計算。
6.如權利要求5的輕量化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部件包括電動汽車充電口鈑金。
7.如權利要求1的輕量化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安全仿真計算包括采用Ls_dyna軟件執行安全CAE計算。
8.一種車輛的輕量化設計設備,用于設計所述車輛的整車的輕量化結構,所述輕量化設計設備包括:
存儲器;以及
處理器,耦接至所述存儲器,所述處理器配置為:
設置車輛的至少一個性能目標;
采用有限元法以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作為邊界條件,以整車的輕量化結構為優化對象執行優化計算;以及
響應于所述優化計算獲得至少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分別針對每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執行安全仿真計算,將滿足安全目標的輕量化結構設計作為推薦的輕量化結構。
9.如權利要求8的輕量化設計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還配置成:
響應于所述優化計算失敗,重新設置車輛的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采用有限元法以重新設置后的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作為邊界條件,以整車的輕量化結構為優化對象執行優化計算,直至獲得至少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
10.如權利要求8的輕量化設計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包括輕量化目標、剛度目標和NVH模態目標中的一者或多者。
11.如權利要求8的輕量化設計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還配置成:
響應于沒有任何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滿足所述安全目標,重新設置車輛的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采用有限元法以重新設置后的所述至少一個性能目標作為邊界條件,以整車的輕量化結構為優化對象執行優化計算,直至獲得至少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并針對重新獲得的至少一種輕量化結構設計執行安全仿真計算,直至獲得滿足安全目標的輕量化結構設計作為推薦的所述輕量化結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未經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301733.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