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底座組件及食物處理機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276575.0 | 申請日: | 2018-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1007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明(設計)人: | 郭后才;游守慶;孫毅;唐燕;梅若愚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美的生活電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43/07 | 分類號: | A47J43/07;A47J1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汪海屏 |
| 地址: | 528311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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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底座 組件 食物 處理機 | ||
1.一種底座組件,用于食物處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組件包括:
機殼,所述機殼內設置有相互分隔開的第一安裝腔和第二安裝腔;
驅動裝置,安裝在所述第一安裝腔內;
電源及控制裝置,安裝在所述第二安裝腔內;
減震裝置,位于所述第一安裝腔內,安裝在所述驅動裝置與所述第一安裝腔的腔壁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座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內還設置有第三安裝腔,所述第三安裝腔與所述第一安裝腔和所述第二安裝腔相互分隔開,所述底座組件還包括:
抽氣裝置,安裝在所述第三安裝腔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底座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安裝腔、所述第二安裝腔和所述第三安裝腔相互并排設置,且所述第三安裝腔位于所述第一安裝腔和所述第二安裝腔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底座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包括:
底蓋;
第一殼體,所述第一殼體的一端封閉一端開口,所述第一殼體開口的一端安裝在所述底蓋上,所述第一殼體的開口被所述底蓋封閉,所述第一安裝腔由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底蓋圍成;
第二殼體,安裝在所述底蓋上、所述第一殼體的一側,并與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底蓋圍成所述第三安裝腔;
第三殼體,安裝在所述底蓋上,位于所述第二殼體遠離所述第一殼體的一側,所述第三殼體靠近所述底蓋的一端開口,所述第三殼體遠離所述底蓋的一端封閉,所述第二安裝腔由所述第三殼體和所述底蓋圍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底座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包括:
U形側板,所述U形側板的一端安裝在所述底蓋上,所述U形側板的開口側安裝在所述第一殼體上,并被所述第一殼體封閉;
頂板,所述頂板的一端安裝在所述第一殼體遠離所述底蓋的一端的端面上,所述頂板的另一端封蓋安裝在所述U形側板的另一端的端部上;
其中,所述第三安裝腔由所述頂板、所述U形側板、所述底蓋和所述第一殼體圍成。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底座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蓋對應所述第一殼體的區域上設置有第一通風孔,所述底蓋對應所述第二殼體的區域上設置有第二通風孔,所述底蓋對應所述第三殼體的區域上設置有第三通風孔;和/或
所述第一殼體開口的一端密封安裝在所述底蓋上,和/或所述第二殼體與所述底蓋之間密封連接,和/或所述第三殼體與所述底蓋之間密封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底座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殼體遠離所述底蓋的一端的端面與所述底蓋之間的距離為h1,所述第二殼體遠離所述底蓋的一端的端面與所述底蓋之間的距離為h2,其中,h2h1;和/或
所述第一殼體靠近所述第二殼體的一面上設置有第一過線窗,所述第二殼體靠近所述底蓋的一端上設置有第二過線窗,所述第三殼體上設置有第三過線窗。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底座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抽氣裝置為真空泵;和/或
所述驅動裝置為電機;和/或
所述機殼內設置有兩個隔板,所述第一安裝腔、所述第二安裝腔和所述第二安裝腔由所述兩個隔板分隔開。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座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座組件還包括抽氣裝置,所述抽氣裝置安裝在所述第二安裝腔內。
10.一種食物處理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底座組件;
杯體組件,能夠安裝在所述底座組件上;
螺桿,安裝在所述杯體組件內,能夠與所述底座組件內的驅動裝置配合,以在所述驅動裝置的作用下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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