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帶有折疊式透鏡的變焦雙孔徑相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261825.3 | 申請日: | 2015-08-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4634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6 |
| 發明(設計)人: | G·沙布岱;E·戈登堡;G·艾維維;G·巴查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核心光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G02B13/02;G02B13/00;G02B7/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尚寶律師事務所 31372 | 代理人: | 張力允;張宏佐 |
| 地址: | 以色列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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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帶有 折疊式 透鏡 變焦 孔徑 相機 | ||
1.一種能夠集成入長焦子相機的自動對焦AF機構,該長焦子相機配置成提供長焦圖像,該長焦子相機包括長焦透鏡模塊和長焦圖像傳感器以及反射元件;所述長焦透鏡模塊具有沿著第二光學路徑的長焦透鏡對稱軸,該長焦透鏡對稱軸定位成垂直于對象側和反射元件之間的第一光學路徑;
所述反射元件相對于長焦透鏡對稱軸和第一光學路徑傾斜,并可操作來提供對象側和長焦圖像傳感器之間的折疊光學路徑;
所述自動對焦AF機構配置成沿著長焦透鏡對稱軸移動長焦透鏡;所述AF機構具有的高度不超過長焦透鏡模塊的高度;
所述AF機構包括耦合到相應線圈的一個或多個磁體,所述磁體和線圈側向地定位在所述長焦透鏡模塊的一側或兩側上,并且磁體的高度不超過所述長焦透鏡模塊的高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對焦AF機構,其中,所述AF機構的高度≤長焦透鏡模塊的高度的1.1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對焦AF機構,其中,所述線圈配置成側向地定位在所述長焦透鏡模塊的一側或兩側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對焦AF機構,其中,所述AF機構包括耦合到相應線圈的僅一個磁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對焦AF機構,其中,所述長焦透鏡模塊的高度不超過6.5m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對焦AF機構,其中,所述長焦透鏡模塊的高度不超過5.7mm。
7.一種長焦透鏡模塊,其能夠與長焦傳感器和反射元件一起集成到長焦子相機中,所述長焦透鏡模塊具有沿著第二光學路徑的長焦透鏡對稱軸,該長焦透鏡對稱軸定位成垂直于對象側和反射元件之間的第一光學路徑;所述反射元件相對于長焦透鏡對稱軸和第一光學路徑傾斜,并可操作來提供對象側和長焦圖像傳感器之間的折疊光學路徑;
其中,所述長焦透鏡模塊包括一組透鏡元件,以及所述組中的透鏡元件被設計成直徑不超過所述長焦子相機的孔徑的直徑;并且其中長焦透鏡模塊的光學高度小于(1+長焦子相機的孔徑)的1.25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長焦透鏡模塊,其中,所述長焦圖像傳感器具有傳感器尺寸S,其中1/4”≥S≥1/3”。
9.一種長焦透鏡子相機,包括長焦透鏡模塊和長焦圖像傳感器以及反射元件;所述長焦透鏡模塊具有沿著第二光學路徑的長焦透鏡對稱軸,該長焦透鏡對稱軸定位成垂直于對象側和反射元件之間的第一光學路徑;所述反射元件相對于長焦透鏡對稱軸和第一光學路徑傾斜,并可操作來提供對象側和長焦圖像傳感器之間的折疊光學路徑;
其中,所述長焦透鏡模塊包括一組透鏡元件,以及其中所述組中的透鏡元件被設計成直徑不超過所述長焦子相機的孔徑的直徑;和
其中,長焦透鏡模塊的光學高度小于(1+長焦子相機的孔徑)的1.25倍。
10.一種數字相機,包括:
廣角子相機和長焦子相機;
所述廣角子相機包括廣角透鏡模塊和廣角圖像傳感器,所述廣角透鏡模塊具有沿著對象側和廣角圖像傳感器之間的第一光學路徑的廣角透鏡對稱軸;所述廣角子相機被配置成提供廣角圖像;
所述長焦子相機包括長焦透鏡模塊、長焦圖像傳感器和第一反射元件;所述長焦透鏡模塊具有沿著第二光學路徑的長焦透鏡對稱軸,所述長焦透鏡對稱軸被定位成垂直于所述廣角透鏡對稱軸,所述長焦子相機被配置成提供長焦圖像;
所述第一反射元件具有相對于所述廣角透鏡對稱軸和所述長焦透鏡對稱軸傾斜的第一反射元件對稱軸,并且能夠操作以在所述對象和所述長焦圖像傳感器之間提供折疊式光學路徑,
其中,長焦透鏡模塊的光學高度小于(1+長焦子相機的孔徑)的1.25倍。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數字相機,其中,所述長焦透鏡模塊包括一組透鏡元件,以及其中所述組中的透鏡元件被設計成直徑不超過所述長焦子相機的孔徑的直徑。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數字相機,其中,還包括第三相機;該第三相機包括第三透鏡模塊和第三圖像傳感器,該第三透鏡模塊具有平行于對象側和第三圖像傳感器之間的廣角透鏡對稱軸的透鏡對稱軸;所述第三相機設置成提供對應的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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