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的物流運輸處理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255272.0 | 申請日: | 2018-10-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846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29 |
| 發明(設計)人: | 田君;張艷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鏈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62 | 分類號: | G06F21/62;G06Q1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6 | 代理人: | 宋菲;陳翠 |
| 地址: | 100034 北京市西城***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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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流運輸 需求信息 區塊 智能 物流運輸過程 確認請求 用戶發送 第三方 可信度 寫入 發送 保存 發布 保證 服務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物流運輸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用戶發送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將所述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寫入智能合約中;
將所述智能合約保存至區塊鏈中,公示所述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
接收第二用戶對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發送的確認請求;
根據確認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對應的智能合約中規定的物流運輸規則進行物流運輸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第二用戶對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發送的確認請求進一步包括:
接收所述第二用戶發送的物流運輸需求信息查看請求;
根據所述物流運輸需求信息查看請求向所述第二用戶推送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
接收所述第二用戶對推送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發送的確認請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第二用戶對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發送的確認請求進一步包括:
接收所述第二用戶發送的第二物流運輸需求信息;
根據所述第二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從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中篩選出預設數量與第二物流運輸需求信息相匹配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向所述第二用戶推送篩選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
接收所述第二用戶對推送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中的至少一個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發送的確認請求。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第二用戶對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發送的確認請求,根據確認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對應的智能合約中規定的物流運輸規則進行物流運輸處理進一步包括:
當接收到第二用戶對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發送的確認請求時,將第二用戶對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發送的確認請求發送給第一用戶,并進一步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第一用戶對所述確認請求返回的確認響應消息,若是,根據確認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對應的智能合約中規定的物流運輸規則進行物流運輸處理。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確認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對應的智能合約中規定的物流運輸規則進行物流運輸處理進一步包括:
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第一用戶發送的發貨請求;
若判斷出接收到所述第一用戶發送的發貨請求,則根據確認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對應的智能合約中規定的物流運輸規則進行物流運輸處理;或者
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第一用戶發送的發貨請求;
若判斷出接收到所述第一用戶發送的發貨請求,進一步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戶對所述發貨請求的確認發貨請求;
若判斷出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戶對所述發貨請求發送的確認發貨請求,則根據確認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對應的智能合約中規定的物流運輸規則進行物流運輸處理。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根據確認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對應的智能合約中規定的物流運輸規則進行物流運輸處理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戶或者是第一用戶及第二用戶發送的完成物流運輸請求時,將確認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對應的智能合約提供給資金存管節點,以供所述資金存管節點根據確認的已公示的第一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對應的智能合約中規定的資金劃轉規則完成對所述第一用戶的賬戶以及所述第二用戶的賬戶的資金劃轉處理;
接收資金存管節點發送的本次資金劃轉處理的處理結果,并將本次資金劃轉處理的處理結果存儲至區塊鏈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資金劃轉處理結束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第一用戶發送的針對本次物流運輸處理的第一評價信息,和/或,接收第二用戶發送的針對本次物流運輸處理的第二評價信息,并將第一評價信息和/或第二評價信息存儲至區塊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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