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群紅包異常行為識別方法、裝置、介質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236779.1 | 申請日: | 2018-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9848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29 |
| 發明(設計)人: | 孫家棣;馬寧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06 | 分類號: | G06Q20/06;G06Q20/3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聯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劉抗美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503***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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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紅包 異常 行為 識別 方法 裝置 介質 電子設備 | ||
本發明涉及大數據技術領域,揭示了一種群紅包異常行為識別方法、裝置、介質及電子設備。該方法包括:對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聚類,以劃分為多個類;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最多的類,為中心類;獲取中心類的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數目和收款數額之和;如果中心類的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數目大于數目閾值且收款數額之和大于和閾值,將中心類最早和最晚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時間差,作為收款行為持續時間;針對所有收款行為持續時間,確定時間閾值;如果信息點數目大于數目閾值,收款數額之和大于和閾值且最早和最晚紅包收款行為時間差小于時間閾值,則該行為是異常收款行為。本發明提供了識別群紅包異常行為方案,增強了犯罪識別能力,降低了金融風險。
背景技術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和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手機在人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以掃碼支付和電子紅包為代表的新型交易方式已經融入了我們的生活,其中電子紅包以其使用的便捷性和搶紅包過程中的趣味性深受年輕人的歡迎。在金融領域某些應用產品中,不能在用戶賬戶間直接轉賬和發紅包,但可以通過群來發紅包。
在現有技術的實現中,金融機構只對一般賬戶轉賬和一對一紅包轉賬限制較為嚴格,基本都有單次轉賬數額限制和每日轉賬上限的限制,而對群紅包限制較為寬松。一般金融機構認為群內由于人員較多,發紅包一般不會產生違規行為,所以對其不加以限制。但是如果群內人員較少或者發款方和收款方事先約定好發紅包的時間,就可能存在金融風險隱患。
現有技術的缺陷在于,由于金融機構對群紅包的監控比一般賬戶轉賬和一般紅包直接轉賬更為寬松,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用來洗錢或者轉移贓款等,無法識別群紅包異常行為,也就無法識別可能存在的經濟犯罪行為,存在金融風險隱患。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相關技術中存在的無法識別群紅包異常行為的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群紅包異常行為識別方法、裝置、介質及電子設備。
根據本申請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群紅包異常行為識別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根據預定規則,對用戶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進行聚類,以劃分為多個類,所述類包括一個或多個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所述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包括收款數額和時間,所述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與紅包收款行為對應;
確定所述多個類中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最多的類,為中心類;
獲取與所述中心類對應的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數目;
確定所述中心類中所有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的收款數額之和;
如果所述中心類對應的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數目大于預定數目閾值,且所述中心類中所有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的收款數額之和大于預定和閾值,確定所述中心類中最早和最晚的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的時間之差,作為針對該用戶確定的中心類的收款行為持續時間;
針對用戶集合中所有用戶確定的所述收款行為持續時間,確定時間閾值;
如果用戶在目標時間區間中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數目大于預定數目閾值,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的收款數額之和大于預定和閾值,且最早和最晚的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的時間之差小于所述時間閾值,判斷該用戶在目標時間區間內紅包收款行為是異常紅包收款行為。
根據本申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群紅包異常行為識別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處理模塊,被配置為根據預定規則對目標時間區間內的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進行聚類,以劃分為多個類;
后臺統計模塊,被配置為確定所述多個類中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最多的類,為中心類,獲取與所述中心類對應的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數目,確定所述中心類中所有紅包收款行為信息點的收款數額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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