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教學玩具組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230702.3 | 申請日: | 2018-10-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6829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8 |
| 發明(設計)人: | 楊義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智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F3/04 | 分類號: | A63F3/04;A63H33/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泰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55 | 代理人: | 史瞳;謝瓊慧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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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教學 玩具 | ||
1.一種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包含:
塔樓積木單元,包括多款間隔排列的塔樓積木,每一款塔樓積木的高度為h的整數倍且兩相鄰塔樓積木的高度差至少為1h;及
階梯積木單元,包括至少一款適合搭接兩相鄰塔樓積木的階梯積木,每一款階梯積木的高度為h的整數倍,當所述階梯積木的高度與兩相鄰的塔樓積木的高度差相等時,所述階梯積木的頂端及底端分別可分離地連接兩相鄰的塔樓積木其中一個的頂端及其中另一個的頂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塔樓積木單元包括n款且n≧2的塔樓積木,每一款塔樓積木的數量為至少一個,且每一款塔樓積木的高度不同,所述階梯積木單元包括m款且m=n-1的階梯積木,每一款的階梯積木數量為至少一個,且每一款階梯積木的高度不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學玩具組還包含多個任務卡,每一個所述任務卡包括記載于任務卡上的任務,所述任務描述所需的所述塔樓積木與所述階梯積木的數目及排列圖形,所述排列圖形標示有作為起點所對應的塔樓積木、作為終點所對應的塔樓積木及形成在所述起點與所述終點間的至少一個補間點,所述至少一個補間點代表需填入對應的塔樓積木,使所述塔樓積木與所述階梯積木根據所述排列圖形,排列成相互連接且不間斷的建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學玩具組還包含配件積木單元,所述配件積木單元包括可分離地連接于任一個塔樓積木的至少一個目標積木及可分離地連接于任一個塔樓積木的至少一個移動積木,所述至少一個目標積木位于對應所述終點的塔樓積木時,所述至少一個移動積木由對應所述起點的塔樓積木,依循對應所述至少一個補間點的塔樓積木,移動至對應所述終點的塔樓積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學玩具組還包含基底積木單元,所述基底積木單元包括多個基底積木,每一個所述基底積木具有多邊形本體及由所述本體的外周面向外延伸且相間隔的多個扣接臂,所述本體及所述扣接臂相配合界定出開口朝向一側的多個扣接槽,其中一個基底積木的任一個扣接臂可分離地扣接于其中另一個基底積木的任一個扣接槽,每一個所述塔樓積木的底端與所述基底積木的頂端可分離地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每一個所述扣接臂具有形成在一側且與所述本體周面呈第一夾角的第一側緣、形成在另一側且與所述本體周面呈第二夾角的第二側緣及連接所述第二側緣且與所述第二側緣呈第三夾角的第三側緣,所述第一夾角介于90~180度,所述第二夾角介于80~100度,所述第三夾角介于60~100度,每一個扣接槽由其中一個扣接臂的第一側緣與另一個相鄰的扣接臂的第二側緣、第三側緣相配合界定,所述基底積木相扣接時,每一個所述基底積木無法沿前、后、左、右脫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學玩具組還包含配件積木單元,所述配件積木單元包括用于連接對應的基底基木與對應的塔樓積木的多個連接柱,每一個所述連接柱具有端部及由外周面向外延伸的抵止部,每一個所述基底積木還具有由頂面朝底面延伸的多個基底孔,每一個所述塔樓積木具有由底面延伸至頂面的至少一個塔接孔,當每一個所述連接柱的所述端部分別可分離地穿設于對應的塔樓積木的所述至少一個塔接孔及對應的基底基木的其中一個基底孔時,所述抵止部抵止于對應的塔樓積木及對應的基底積木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每一個所述連接柱還用于連接上下相鄰的塔樓積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每一個所述階梯積木具有形成在反向的兩側且鄰近頂端及底端的兩個公對接部,每一個所述塔樓積木具有形成在頂面且相間隔的多個架高部、界定在相鄰架高部間的至少一個母對接部及由底面延伸至對應的架高部與母對接部的多個塔接孔,每一個所述公對接部可分離地搭接于所述至少一個母對接部。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教學玩具組,其特征在于:所述n=10,m=9,每一款階梯積木具有數量與其高度倍數相同的階梯﹐每一個階梯高度為h,當階梯數量大于2時,所述階梯相疊,且下方的階梯部分突出于位于上方的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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