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216790.1 | 申請日: | 2018-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5996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2-19 |
| 發明(設計)人: | 何晨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何晨亮 |
| 主分類號: | G06Q20/32 | 分類號: | G06Q20/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仲龍騰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48 | 代理人: | 李靜 |
| 地址: | 2154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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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定位模塊 服務器 交易請求 移動支付 移動支付系統 安全模塊 交易對象 手機應用 客戶端 交易 服務器發送 服務器判斷 服務器中斷 定位位置 目標定位 不一致 手機 | ||
1.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包括:移動支付手機應用客戶端、NFC模塊、安全模塊、TSM服務器,所述移動支付手機應用客戶端與所述NFC模塊以及安全模塊互聯,所述移動支付手機應用客戶端用于向所述TSM服務器發送交易請求,所述NFC模塊用于基于NFC技術獲取交易對象,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模塊為定位模塊,所述定位模塊分為包含于移動支付手機的第一定位模塊以及NFC模塊獲取的交易對象包含的第二定位模塊,所述第一定位模塊用于獲取移動支付手機所在位置的第一定位,所述第二定位模塊用于獲取交易對象所在位置的第二定位,所述第一定位模塊與所述第二定位模塊分別將所述第一定位以及第二定位同步至所述TSM服務器,所述TSM服務器根據所述第一定位以及第二定位的匹配度進行所述交易請求的回應;在確認交易請求后,所述TSM服務器獲取所述NFC模塊發送的交易與所述移動支付手機應用客戶端的實際交易內容并實施交易,所述TSM服務器同時獲取實際交易的目標定位并記為第三定位,當所述TSM服務器判斷第三定位與第二定位不一致或第一定位與第三定位位置差過大,則所述TSM服務器中斷交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模塊還包括第三定位模塊,所述第三定位模塊直接連接于所述TSM服務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TSM服務器判斷所述第一定位與所述第二定位的位置差是否進入支付定位范圍,當所述TSM服務器判斷位置差進入支付定位范圍內,所述TSM服務器確認交易請求。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支付系統包括用戶確認端以及商家確認端,所述TSM服務器通過所述用戶確認端以及商家確認端最終完成支付。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確認端確認商家確認端的交易報價,所述商家確認端確認用戶確認端的交易報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確認端以及商家確認端分別設置有支付限額命令,所述支付限額命令用于對互相的交易報價進行支付限額的限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TSM服務器對所述支付限額命令進行監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模塊還包括警示模塊,所述警示模塊在所述TSM服務器判斷交易金額超出支付限額時進行支付超限的警告,所述TSM模塊暫停交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基于定位確認的移動支付系統,其特征在于:當用戶確認端為交易報價主體時,所述警示模塊側重商確認終端警示;當商家確認端為交易報價主體時,所述警示模塊側重用戶確認端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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