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理線總成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11204124.6 | 申請日: | 2018-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6523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6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陳庚金;楊順和;張維成;王俊強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川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川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K7/14 | 分類號: | H05K7/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wù)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聞卿 |
| 地址: | 中國臺灣高雄市***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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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總成 | ||
本發(fā)明有關(guān)一種理線總成,包含有一連接裝置;其中,該連接裝置包含一第一部與一第二部。該第一部用以安裝至一對象物件,且該第二部的位置能夠用以方便被操作,使該第一部能夠自該對象物件卸下。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理線機構(gòu),特別是指一種可支撐纜線的理線總成。
背景技術(shù)
如圖1所示,多組滑軌總成100依據(jù)預(yù)定的規(guī)格高度從上到下安排在機架102。其中,每一滑軌總成100通常包含一第一軌104與一第二軌106可相對該第一軌104縱向地位移。該第一軌104安裝在機架102的第一機柱102a與第二機柱102b,且該第二軌106用以承載一承載物108,例如電子設(shè)備。其中,每一滑軌總成100的后方通常會安排有理線總成110,這些理線總成110可用以支撐及整理承載物108后方的電子纜線112。
其中,每一理線總成110通常是通過至少一連接機構(gòu)114可拆卸地連接至對應(yīng)的一對象物件(例如第一軌104、第二軌106,甚至是承載物108或第二機柱102b),且由于所述連接機構(gòu)114的操作件116的一操作部116a是安排在連接機構(gòu)114的側(cè)邊,因此,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狹小空間內(nèi)不利于使用者通過該操作部116a將理線總成110從所述對象物件卸下。實際安裝應(yīng)用上,由于一機柜的四個角落會設(shè)置有機柱支撐,因此,每一機柱102a,102b的側(cè)邊通常會安排有一側(cè)墻120,且所述側(cè)墻120與連接機構(gòu)114之間的一空間D可能太過狹隘,因此,有時候?qū)τ谑褂谜邅碚f并不容易將手以一縱向距離L伸進所述空間D去按壓該連接機構(gòu)114的操作部116a,以拆卸該理線總成110的一端部,用以騰出承載物108后方的空間,用以方便維護或替換該承載物108(電子設(shè)備)后方的電子組件。
因此,如何開發(fā)一種理線總成的連接裝置的操作部的位置能夠容易讓用戶操作的產(chǎn)品,便成為一項不可忽視的議題。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理線總成具有連接裝置,且連接裝置可以方便用戶操作。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觀點,一種理線總成包含一第一理線臂、一第二理線臂以及至少一支撐件。該第二理線臂與該第一理線臂皆包含一第一端部與一第二端部,其中,該第一理線臂與該第二理線臂的第一端部相對彼此活動地連接;其中,該至少一支撐件、該第一理線臂的第二端部與該第二理線臂的第二端部的其中之一安排有一連接裝置;其中,該連接裝置包含一前部與一后部,該前部用以可拆卸地連接一第一對象物件,且從該后部能夠用以操作該前部自該第一對象物件卸下。
較佳地,該至少一支撐件用以支撐該第一理線臂與該第二理線臂的其中之一。
較佳地,該第一對象物件為一滑軌。
較佳地,該至少一支撐件、該第一理線臂的第二端部與該第二理線臂的第二端部的其中之另二安排有一第一安裝件與一第二安裝件,用以分別可拆卸地連接一第二對象物件與一第三對象物件。
較佳地,該第二對象物件與該第三對象物件為滑軌。
較佳地,該連接裝置的前部安排一卡掣件,該前部通過該卡掣件可拆卸地連接該第一對象物件,且該連接裝置包含一操作件可操作地連接該卡掣件,該操作件具有一操作部安排在相鄰該連接裝置的后部。
較佳地,該連接裝置通過一基座安排在該至少一支撐件。
較佳地,該基座包含一基部與一墻部,該基部連接至相鄰該至少一支撐件的一端,該墻部相對該基部呈直立配置,該連接裝置相對該墻部樞接。
較佳地,該連接裝置還包含一安裝座,該操作件活動地安裝至該安裝座,且通過該操作部被操作,該操作件能相對該安裝座縱向地位移。
較佳地,該操作件的操作部往遠離該連接裝置的前部的一方向超出該連接裝置的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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