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203840.2 | 申請日: | 2018-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3901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3 |
| 發明(設計)人: | 楊寧;尹賢剛;肖木恩;譚富生;彭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沙礦山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C41/30 | 分類號: | E21C41/3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永星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3001 | 代理人: | 柳鶯 |
| 地址: | 410012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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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分條掏切式 空場 采礦 | ||
1.一種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a、采場設計,沿礦體走向布置采場,沿礦脈垂高將采場劃分為中段和分段,將中段高度作為采場高度;
b、采準工程,在中段和分段底部布置相應的中段運輸巷道和分段運輸巷道;
c、切割工程,在采場兩端分別掘進一條與中段運輸巷道和上方分段運輸巷道貫通的切割上山;
d、回采工程,在兩切割上山之間每隔6~8.5m采用礦巖分采分出的方式掘進一條與切割上山平行的回采空間;
e、掏采出礦:
e1、首先從切割上山內側中部和回采空間兩側中部向切割上山與回采空間之間、回采空間與回采空間之間鑿順斜炮孔,炮孔呈之字型排列,每個方向的掏采分多次進行,每次掏采礦體的寬度不大于1.5m;
e2、采用巖石炸藥爆裂出礦,礦石通過鋪設在切割上山或回采空間內的鐵溜槽運出;
e3、爆破未拋至鐵溜槽中的礦石通過人工耙運至切割上山或回采空間中;
f、掏采完步驟d中所述回采空間內的礦體后,繼續向上掘進一條相同規格的回采空間;
g、重復步驟e、f;
h、完成掏采作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c中,掘進切割上山時,始終要求控制礦體處于切割上山兩側的中下方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d中,掘進回采空間時,始終要求控制礦體處于回采空間兩側的中下方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e中,掏采的礦體寬度為7m,每個方向的掏采分三步驟進行,第一次安裝1.5m的釬桿,掏采深度1m;第二次安裝2.6m的釬桿,掏采深度1.5m;第三次采用套桿的方式,掏采深度1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e中,掏采的采幅控制過程如下:
(1)在圍巖有品位的情況下:當礦體和蝕變帶綜合厚度小于40cm時,采幅一律按照40cm控制;當礦體和蝕變帶綜合厚度大于40cm時,采幅根據實際厚度控制;
(2)在圍巖無品位的情況下:當礦體厚度小于40cm時,采幅一律按照40cm控制;當礦體厚度大于40cm時,采幅根據實際厚度控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e中,選擇型號為YT-28的氣腿式鉆機進行炮孔的鉆鑿,鉆頭直徑為38mm,爆破參數根據礦巖性質決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e中,礦石通過鐵溜槽自由溜至采場底部架設的漏斗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e中,人工耙運的耙具為無縫耙子。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e中,鐵溜槽由光滑鐵鋼板制成并成半圓狀。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條掏切式空場采礦法,其特征在于:當若干條回采空間同時進行掘進與掏采的施工,靠近切割上山的回采空間施工進度超前遠離切割上山的回采空間,呈階梯式進行,整體施工斷面呈v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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