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交易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202865.0 | 申請日: | 2018-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7722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7 |
| 發明(設計)人: | 李實;彭添才;章志容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市大易產業鏈服務有限公司;東莞盟大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8 | 分類號: | G06Q20/38 |
| 代理公司: | 東莞卓為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429 | 代理人: | 湯冠萍 |
| 地址: | 523077 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周***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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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區塊 技術 智能 交易 方法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交易方法, 其特征在于,包括:
區塊鏈程序編寫方、區塊鏈監管方和平臺監管方形成聯盟鏈;區塊鏈程序編寫方建立接口數據,存儲在區塊鏈,區塊鏈監管方審核通過后,接口數據方可應用于待應用平臺;
搭建區塊鏈系統,包括,區塊鏈程序編寫方在區塊鏈系統添加定義主協議、其對應的子協議以及標注子協議狀態,相關信息記錄在區塊鏈上,并在聯盟鏈上達成共識,且主協議和子協議信息記錄到區塊鏈待審核信息池,區塊鏈監管方審核通過后,主協議和子協議審核狀態記錄在區塊鏈上,審核通過的主協議和子協議可應用于待應用平臺的接口調用;在區塊鏈系統對 待應用平臺的操作所觸發的主協議和對應的功能子協議建立映射表;所有的主協議和對應功能子協議均記錄在聯盟鏈中;只有當待應用平臺的操作觸發主協議時,功能子協議才會被讀取,并進行處理;
將待應用平臺接入區塊鏈系統,將待應用平臺與區塊鏈的接口數據記錄在區塊鏈系統;
讀取對應的接口數據,進行業務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交易方法, 其特征在于,讀取對應的接口數據,進行業務處理,具體為:當觸發主協議時,讀取對應的功能子協議,并進行業務處理。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交易方法, 其特征在于,當需要更改應用平臺的業務規則時,則對相對應的功能子協議進行相應狀態的標注,或者增加相對應的功能子協議。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交易方法, 其特征在于,對相對應的功能子協議進行相應狀態的標注,包括,
若需注銷主協議中的部分功能子協議,則對該部分功能子協議進行作廢標注;
若需啟用主協議中的部分功能子協議,則對該部分功能子協議進行啟用標注。
5.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設備,存儲有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以實現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交易方法。
6.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處理器,適于執行程序指令;
存儲設備,適于存儲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適于由處理器加載并執行以實現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交易方法。
7.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服務器;
服務器包括處理器和存儲設備;
處理器,適于執行程序指令;
存儲設備,適于存儲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適于由處理器加載并執行以實現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智能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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